- [财税资讯]存款账户报告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2025年09月19日 07:47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开立或者变更存款账户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1、《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2份; 2、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复印件1份。 社会保险费缴费人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1份办理 办理地点如下: 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此事项可在全国、省内、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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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除了规定期限内要报送财务报表,还要报送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情况吗2023年10月31日 08:4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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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有规定一定要以工商户的名字开银行户吗2023年04月27日 08:5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 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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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使用电子税务局怎么签订三方协议2022年08月21日 20:18
- 点击首页中【我要办税】中的【综合信息报告】模块,在弹出页面左侧选择【制度信息报告】,选择【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即可进入办理页面。您点击办理界面中的“新增”按钮,进入税库银三方协议申请界面。如果企业已经通过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录入银行信息,点击“缴税(费)账户账号”下拉选框,系统会自动带出已经维护的银行账户,直接选择即可。如果您企业没有录入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可点击“缴税(费)账户账号”旁的“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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