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是否按照饲料产品征收增值税2026年03月11日 07:44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规定: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附件1《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 十六、饲料 饲料,是指用于动物饲养的产品或其加工品。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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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户从事种植、养殖、饲养、捕捞业取得的收入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吗?2025年01月24日 09:44
- 个体户从事种植、养殖、饲养、捕捞业取得的收入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答: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第一条规定,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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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工厂在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上建造厂房,土地的实际使用权在公司名下,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吗?2024年11月08日 09:08
- 按照规定,工厂属于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也就是谁使用、谁缴纳。 注意一: 企业在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上建造的厂房,拥有了实际的所有权,也应缴纳房产税。 注意二: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也就是说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参考: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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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农业生产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11月05日 09:17
- 农业生产税收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3、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4、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5、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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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种植水果是否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2024年07月16日 08:28
- 可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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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内容是什么2023年12月07日 08:42
-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享受优惠主体为从事农业生产的纳税人。需要符合条件: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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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由农场提供场地、人工、种植物对方提供技术指导和资金后进行试点种植,企业开票给农科院,可以免税吗2023年12月06日 08:49
- 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者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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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农户自产自销如香菇木耳一类的农产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23年08月19日 08:4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规定: 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农户自产自销香菇木耳一类的农产品属于四业范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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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023年07月21日 10:04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取得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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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农村水产养殖合作社的相关税收政策2023年07月09日 07:39
- 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参考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牲畜、家禽的饲养以外的生物养殖项目,按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流通环节免征的是蔬菜和鲜活肉蛋,企业所得税不加工直接销售的流通农产品不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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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经营户是养殖蚯蚓,自产自销,个人经营所得是免征吗2023年06月18日 08:20
- 对个人、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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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2022年11月19日 08:31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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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内容是什么?2022年11月17日 08:51
-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享受优惠主体为从事农业生产的纳税人。需要符合条件: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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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涉及农业的受托管养服务是符合免征增值税的吗?2022年11月01日 09:11
- 不属于文件所述的服务均不享受;财税2016 36号 (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者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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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惠农所得税优惠2022年08月02日 08:13
- 加强农业发展意义重大,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各种“惠农”政策中,税收优惠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政策。以下为所得税方面“惠农”政策: 一、如果你是从事农业生产的法人企业 (一)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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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有哪些农林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22年05月09日 23:31
- 关于农林项目中,有哪些项目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一)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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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农业所得税优惠2021年09月10日 08:3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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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2021年09月02日 19: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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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2021年06月02日 09:0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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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农户”经营模式2021年04月04日 21:4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号): 目前,一些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鉴于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虽不直接从事畜禽的养殖,但系委托农户饲养,并承担诸如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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