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企业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25年08月09日 08:36
- 根据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因此,企业发放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属于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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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食堂用冰箱及其他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可以计到职工福利费当中税前扣除吗2025年08月08日 08:0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四、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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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为员工缴纳的保险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吗2025年08月08日 07:59
- 根据具体情形区分处理:(一)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二)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三)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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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收到补贴后这个是否需要申报增值税2025年08月07日 08:14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做企业贷款利息收入条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6号,下称16号公告)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辆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做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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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固定资产折旧方法2025年08月06日 08:52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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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025年08月05日 08:49
- 2019年1月1日前招用的,并且适用 财税[2017]46号,在2018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以适用以前年度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可按本通知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招用的,符合条件的也适用。起算时间是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企业因以前年度招用重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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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役军人优惠政策2025年08月05日 08:46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关于退伍军人优惠政策:“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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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08月04日 09:53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2025年第2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境外投资者以分得的利润用于补缴其在境内居民企业已经认缴的注册资本,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属于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情形。 二、境外投资者按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利润再投资情况表》中列明的再投资时间当月,确认开始计算其持有该再投资的时间。 三、境外投资者享受再投资税收抵免政策后,从被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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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共同装修发生的统一装修费能否在两家公司税前扣除2025年08月03日 18:01
- 房产产权属于我司和集团另一企业共有,共同装修发生的统一装修费可按照以下规定在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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