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公司挂账应付账款超过三年,需要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2023年01月17日 08:30
 -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九)其他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应按照上述规定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
 - 阅读(12)
 
- [财税资讯]普通发票没有收款人和复核人有效吗?2023年01月15日 08:45
 -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
 - 阅读(9)
 
- [财税资讯]买车库要交契税吗?2023年01月12日 08:30
 -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二条第六项: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 阅读(13)
 
- [财税资讯]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包括哪些?2023年01月11日 08:45
 - 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22年第33号)的规定,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为电子烟产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其中,电子烟有关定义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1700-2022)确定。
 - 阅读(13)
 
- [财税资讯]公司为客户公司提供上下班的班车服务,取得的班车收入是否享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2023年01月07日 08:37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第三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 阅读(12)
 
- [财税资讯]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如何缴契税?2023年01月05日 09:22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
 - 阅读(10)
 
- [财税资讯]500元以下的小额零星支出应取得什么样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2023年01月03日 10:15
 -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根据《关于明确我区提供应税服务
 - 阅读(10)
 
- [财税资讯]种植业、养殖业的保险业务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2023年01月01日 10:13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第三条: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第四条、本通知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
 - 阅读(19)
 
- [财税资讯]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只有从企业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才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吗?2022年12月30日 08:49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范围不仅限于从企业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还包括接受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
 - 阅读(11)
 
- [财税资讯]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2022年12月21日 09:52
 -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 阅读(11)
 
- [财税资讯]公司提供上下班的班车服务,取得的班车收入是否享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2022年12月20日 10:23
 - 可以享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第三条规定,自2022 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 号印发)执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
 - 阅读(7)
 
- [财税资讯]中央企业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要求2022年12月17日 08:55
 - 按照《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4号)及实施细则规定,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中央企业投资包括中央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以及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其他协议安排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及其控制企业)开展的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投资。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 阅读(15)
 
- [财税资讯]收取对方的违约金,需要开什么样的专票还是普票给对方?税率是多少的?2022年12月14日 08:59
 - 一、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
 - 阅读(13)
 
- [财税资讯]中秋公司购买月饼发给职工,需要合并到工资薪金里面计算申报个税吗?2022年12月03日 13:05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 阅读(8)
 
- [财税资讯]房地产企业缴纳的建筑噪声排污费可以计入开发成本吗?可以在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吗?2022年11月28日 09:00
 - 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
 - 阅读(15)
 
- [财税资讯]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额是否包括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2022年11月22日 08:36
 -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规定:一、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
 - 阅读(11)
 
- [财税资讯]房屋出租给社区养老机构需要交房产税吗?2022年11月21日 08:30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第二条规定;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公告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
 - 阅读(11)
 
- [财税资讯]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2022年11月21日 08:28
 -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也就是说,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即书立该合同的买卖双方均不需要对该合同缴纳印花税。
 - 阅读(9)
 
- [财税资讯]销售蔬菜免增值税吗?2022年11月19日 08:33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政策所述蔬菜的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政策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 阅读(8)
 
- [财税资讯]在校大学生到企业实习,企业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2022年11月18日 08:30
 - 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实习生取得的符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报酬,企业应代扣代缴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款。所称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 此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 阅读(11)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