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2025年11月21日 08:11
- 一、有关背景 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以来,我们陆续接到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反映,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时代收水费,若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能导致税负上升,为稳定营改增后物业公司税负水平,经研究,我们制发公告,对于物业公司收取的自来水水费给予一定的特殊政策安排。 二、主要内容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纳税人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纳税人可以按3%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
- 阅读(8)
- [财税资讯]二级市场的股票交易2025年11月21日 08:08
-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 阅读(9)
- [财税资讯]纸质发票作废有哪些条件,电子发票可以作废吗2025年11月20日 12:18
- 如果您在开具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当月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作废发票的,应当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后作废发票。如果您在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
- 阅读(8)
- [财税资讯]采购农产品不取得发票也可以计算扣除进项税2025年11月18日 08: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版)第十九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也应遵循上述征管规定,在购入农产品时取得相应的发票。未取得发票的,不得计算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
- 阅读(19)
- [财税资讯]发票使用2025年11月17日 07:48
-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启用前,纳税人可通过新系统使用国税机关发放的
- 阅读(8)
- [财税资讯]请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管理人事档案2025年11月17日 07:46
- 根据现行相关政策,灵活就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委托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超大城市除外)或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者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 阅读(10)
- [财税资讯]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25年11月16日 20:21
-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
- 阅读(8)
- [财税资讯]增值税税率2025年11月16日 20:19
-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
- 阅读(9)
- [财税资讯]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条例2025年11月09日 08:47
- 第一条 为了便利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执行职务,维护中国籍雇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是指外国驻中国的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 本条例所称中国籍雇员,是指在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从事辅助性、服务性等工作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 中国政府依法为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雇用中国籍雇员提供便利。 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应当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保障中国籍雇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雇用中国籍雇员实行归口
- 阅读(14)
- [财税资讯]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25年11月08日 08:18
-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二、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自2018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销售
- 阅读(9)
- [财税资讯]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2025年11月04日 08:15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规定,一、对电影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
- 阅读(11)
- [财税资讯]电子印章管理办法2025年11月03日 08:57
- 电子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子印章规范管理,推动电子印章普遍应用,服务政务活动和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及印章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印章,是指基于密码技术和相关数字技术表征印章的特定格式数据,用于实现电子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 电子印章包含印章图像数据、印章名称、印章所有者信息、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及与其关联
- 阅读(15)
- [财税资讯]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25年11月02日 09:05
-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二、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自2018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销售
- 阅读(34)
- [财税资讯]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2025年10月30日 08:12
-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 阅读(6)
- [财税资讯]关于促进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2025年10月28日 08:23
- 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大力度促进服务出口,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用好用足中央和地方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服务出口 加强政策解读,指导地方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支持数字服务、高端设计、研发、供应链、检验检测、认可认证、知识产权、地理信息、语言服务等服务出口新业态新模式,以及节能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环境治理服务、环境咨询服务、碳足迹核算管理服务、碳管理
- 阅读(10)
- [财税资讯]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2025年10月27日 08:19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
- 阅读(9)
- [财税资讯]增值税的纳税人2025年10月24日 08:2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第四条 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 (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 (三)
- 阅读(6)
- [财税资讯]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025年10月24日 08:20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阅读(5)
- [财税资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2025年10月22日 08:14
- 一、为加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 二、购进农产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试点纳税人均适用本办法。 农产品是指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 三、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四、农产品增值税进
- 阅读(9)
- [财税资讯]如何确认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2025年10月19日 09:05
- 第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
- 阅读(4)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