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2026年02月03日 07:56
- 第一条 为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和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根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若干意见》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政务应用程序),是指各级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开发建设,或依托各
- 阅读(0)
- [财税资讯]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26年02月02日 07:54
- 为贯彻落实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下称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一步便利服务、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24号)等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 阅读(0)
- [财税资讯]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具的发票能否用于本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026年02月01日 09:3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规定:十六、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具的发票,符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可以作为本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不符合规定进行税前扣除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 阅读(1)
- [财税资讯]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2026年01月28日 07:57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道路货物运输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是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
- 阅读(2)
- [财税资讯]我们的一个供应商最近注销了,没办法补开发票,我们手里只有付款记录和采购协议,相应的支出还能税前扣除吗2026年01月22日 08:22
- 企业按规定提供相应资料,证实业务及支出的真实性后,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 阅读(2)
- [财税资讯]电力企业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费用、电力建设基金和电费保证金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2025年12月31日 08:16
- 一、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第三条规定:电力产品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在目录电价或上网电价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规定:
- 阅读(5)
- [财税资讯]定期定额户营业额发生变化未向税务机关申报应承担哪些责任2025年12月25日 09:0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十九条规定: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
- 阅读(6)
- [财税资讯]企业可以申请办理停业吗2025年12月24日 08:21
- 一、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二、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
- 阅读(5)
- [财税资讯]第三季度是小规模纳税人,第四季度累计销售额超过五百万了,那么第四季度还是可以按照小规模申报吗2025年12月23日 07:35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三、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时限要求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四、办理一般纳税人生效时间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
- 阅读(6)
- [财税资讯]主管税务机关对市场内的纳税人如何分类2025年12月23日 07:3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4〕154号)第九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市场内纳税人的经营规模、财务核算水平和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差异,对市场内的纳税人合理分类,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一般可将纳税人分为四类:(一)查账征收户:指在集贸市场内从事经营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定期定额征收户:指在集贸市场内从事经营,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且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三)未达起征点户和免税户:指在
- 阅读(6)
- [财税资讯]发票开票额大于核定定额如何缴税2025年12月22日 16:26
-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4号)规定:四、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的纳税人正常申报时,按以下方法进行清算:(一)每月开票金额大于应征增值税税额的,以开票金额数为依据征收税款,并作为下一年度核定定期定额的依据。(二)每月开票金额小于应征增值税税额的,按应征增值税税额数征收税款。二、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定期
- 阅读(8)
- [财税资讯]采购农产品不取得发票也可以计算扣除进项税2025年11月18日 08: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版)第十九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也应遵循上述征管规定,在购入农产品时取得相应的发票。未取得发票的,不得计算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
- 阅读(19)
- [财税资讯]没有通过对公帐户转款税务处理2025年11月14日 09:1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 28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三)采用非现
- 阅读(21)
- [财税资讯]以个人名义购买的,付款也没经过对公转帐,私帐付款,购买时也没有跟销售方索要发票,因为没有发票,一直没有入帐,现在想入帐,发票怎么开,从哪里开2025年11月08日 08:1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 28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三)采用非现
- 阅读(7)
- [财税资讯]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有什么增值税税收优惠2025年11月06日 09:09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一、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二、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 阅读(8)
- [财税资讯]电子印章管理办法2025年11月03日 08:57
- 电子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子印章规范管理,推动电子印章普遍应用,服务政务活动和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及印章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印章,是指基于密码技术和相关数字技术表征印章的特定格式数据,用于实现电子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 电子印章包含印章图像数据、印章名称、印章所有者信息、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及与其关联
- 阅读(15)
- [财税资讯]纳税人具备什么样的情形,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2025年10月23日 08:2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十九条规定:经营主体有下列情形的,不影响其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一)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经营主体未能及时履行纳税缴费义务的; (二)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费款的; (三)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对经营主体不予行政处罚的; (四)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影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的情形。
- 阅读(4)
- [财税资讯]什么样的纳税人本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直接评为D级2025年10月22日 08:1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 (一)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 (二)存在逃避缴纳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等违法行为被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公安机关直接立案查处的; (三)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 (四)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
- 阅读(5)
- [财税资讯]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清算期间转让房屋是否还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适用哪个政策2025年10月21日 08:24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第五十五条 清算审核期间转让房地产的按规定的预征率进行预征,清算审核结束后,扣除项目金额按本次清算确认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转让面积计算调整。具体计算公式按本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执行。
- 阅读(5)
- [财税资讯]新成立公司因法人代表上一家公司是D级被直接判定为D级纳税人,什么时候重新评级呢2025年10月21日 08:23
- 由D级经营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员被评价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负责经营的其他经营主体将评价为D级(简称关联D)。关联D只保留一年,次年度根据《信用管理办法》规定重新评价但不得评为A级。源经营主体纳税缴费信用修复后级别不再为D级的,其之前被关联为D级的其他经营主体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源经营主体未申请修复或修复后纳税信用级别仍为D级,被关联经营主体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缴费失信行为记录的,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税务机关依据经营主体申请重新评价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但
- 阅读(7)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