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政府资金需要缴纳什么税2022年08月29日 08:34
- 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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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购买方信息普票不填写银行账户可以吗2022年08月29日 08:31
- 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发票项目应填列完整。 但目前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对于购买方是企业的,必须填写企业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不是企业的话名称必须填写,购买方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建议填列完整,但如确实无法填写,目前暂不在强制限制范围内,不影响发票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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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什么业务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2022年08月28日 14:49
- 涉及娱乐服务和广告服务才需要。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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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办理核定征收?定额多久?2022年08月28日 14:47
- 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核定管理-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第五条 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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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与北京百瑞(南宁)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22年08月27日 14:00
- 2022年8月22日,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与北京百瑞(南宁)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欧聚安表示: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意味着“财·税·法”的深度融合,双方必将致力打造长期、稳定、利他、共赢、互惠、合作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融共创”是实现共同发展的开始,“同心同行”是推动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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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2022年08月27日 13:2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五条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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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一般纳税人为什么免征2个附加税2022年08月26日 08:38
- 根据财税〔2016〕12号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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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留抵退税只能申请一次吗2022年08月26日 08:36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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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权按什么摊销2022年08月25日 08:42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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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2022年08月25日 08:30
- 根据桂财税2019 30号 一、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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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开公司缴纳的人防异地建设费是否应列入契税的计税依据缴纳契税2022年08月24日 08:41
- 需要,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由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二)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改为出让的,承受方应分别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和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三)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未发生改变的,承受方应以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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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不可以抵扣的情形2022年08月24日 08:38
- 财税2016 36多号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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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出租房产是从开始出租起还是从收到租金起计算房产税2022年08月23日 08:27
- 根据财税地字〔1986〕8号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国税发〔2003〕89号(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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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以存货投资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2022年08月23日 08:24
- 个人以存货投资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视同销售货物,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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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开企业销售房子,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22年08月22日 06:13
- 依据财税2016 36号文件,第四十五条规定三者孰先原则,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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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标准2022年08月22日 06:1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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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使用电子税务局怎么签订三方协议2022年08月21日 20:18
- 点击首页中【我要办税】中的【综合信息报告】模块,在弹出页面左侧选择【制度信息报告】,选择【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即可进入办理页面。您点击办理界面中的“新增”按钮,进入税库银三方协议申请界面。如果企业已经通过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录入银行信息,点击“缴税(费)账户账号”下拉选框,系统会自动带出已经维护的银行账户,直接选择即可。如果您企业没有录入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可点击“缴税(费)账户账号”旁的“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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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差额征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2022年08月21日 20:16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按照差额征税方式向用工单位开具专用发票,发票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也可以就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全部向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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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贸易公司找中介机构介绍业务,成交后支付的中介费可以税前抵扣吗2022年08月20日 08:56
- 根据财税〔2009〕29号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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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规定2022年08月20日 08:5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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