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为什么混凝土税率3%,砂桨税率13%?2021年10月13日 08:53
- 为什么混凝土税率3%,砂桨税率13%?根据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13% ,属于下列情况的可以简易。 财税〔2009〕9号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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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机动车发票开错未抵扣是否允许直接作废?2021年10月12日 18:35
- 机动车发票只能冲红无法作废;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三)开具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或开具有误的,销售方应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内容应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并按以下流程操作: 1.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部联次。如消费者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不需退回报税联;如消费者已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不需退回注册登记联;如消费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已抵扣增值税的,不需退回抵扣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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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升级税务ukey2021年10月12日 18:27
- 升级准备 (1)确保开票软件处于联网状态。 (2)升级软件前,关闭杀毒软件。 (3)升级软件时,默认原路径安装。 (4)建议备份数据,以防数据丢失。 具体操作:找到开票软件(UKey)图标,右键单击—点击【属性】-点击【打开文件位置】-向上返回一级后,将【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文件夹整体复制备份。 如果是自动升级: 【第一步】请将税务UKey连在电脑上,在保持网络畅通的情况下,打开开票软件 【第二步】程序则会自动进行开票软件更新检测,弹出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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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2021年10月11日 15:15
- 根据自治区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部署和要求,近期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桂财预〔2020〕12号),其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措施。 1、为中小企业、农户提供融资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未享受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政策的融资担保,可得1年的担保费用补贴,补贴额为当年实际担保贷款的1‰。 2、在疫情防控期间,银行、融资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农户提供的存量、续贷、新增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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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建设项目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开垦费2021年10月11日 15:07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开垦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我区建设项目用地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调整为同地类最高标准的两倍,我区一般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为水田(水浇地)20—40万元/公顷,旱地15—20万元/公顷,因此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应为:水田(水浇地)80元/平方米(80万元/公顷),旱地40元/平方米(40万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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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地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2021年10月09日 18:58
-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如何确定已售房屋占地面积,我区的分摊计算口径,应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依据,即按公式: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已销售房屋的建筑面积÷开发项目房屋总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 (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 (2020年第1号)施行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 152号) ,房地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按“商品房交付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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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购进自产自销的林业取得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2021年10月09日 18:56
- 根据财税2016 36号,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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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2021年10月08日 09:36
- 根据财建〔2006〕317号,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五)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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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2021年10月08日 09:27
- 根据财税〔2017〕90号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规定: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二、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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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劳务派遣服务2021年10月07日 08:44
-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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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的费用如何抵扣2021年10月07日 08:33
-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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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2021年10月06日 18:1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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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2021年10月06日 18:09
-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节 预缴税款 第十条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第十二条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第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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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附加税减半征收规定2021年10月05日 20:20
- 据桂财税〔2019〕7号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全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国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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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有关事项2021年10月05日 20:1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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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没有及时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补充扣除吗?2021年10月04日 09:1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七条: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另外,若选择在当年内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导致应补(退)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您可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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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行政区划变更的,如何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2021年10月04日 09:1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区划变更的,自变更完成当月起适用新行政区划对应的城建税税率,纳税人在变更完成当月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按新税率申报缴纳。 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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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水利建设基金计费依据2021年10月03日 18:09
- 水利建设基金计费依据不含增值税免税销售额。(上述免税销售额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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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水电费发票开的是房东名称的发票,可以入账抵扣企业所得税吗?2021年10月03日 18:0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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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房产被拆迁后取得的回迁房,印花税和契税上应该怎么处理2021年09月30日 20:10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第二条 对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而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纳税人,按以下规定减免契税: 纳税人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土地、房屋,且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土地、房屋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契税。 纳税人选择土地、房屋产权调换,且无需支付差价的,对新换土地、房屋免征契税。印花税涉及棚户区方面才有,其他一律按税目正常征收缴纳。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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