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今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查看详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今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查看详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查看详情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和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
查看详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
查看详情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来支持相关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本公告第一条、...
查看详情在防控肺炎疫情期间,许多企业与个人向国家疫情工作伸出援手,国家为此出台了相关捐赠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一、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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