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文件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纳税人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处理。若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
查看详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文件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纳税人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处理。若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
查看详情如果是拆旧房补偿新房的,可以明确按以下答复处理。原营业税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拆迁补偿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68号)规定:一、关于拆迁补偿住房取得方式问题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被拆迁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其实质是以不动产所有权为表现形式的经济利益的交换。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了被拆迁户,并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根据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应按销售不动税目缴纳营业税:被拆迁户以其原拥有的不动...
查看详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所以增值税的纳税人应为销售方,或提供服务方。而附加税是跟随增值税一起的,缴纳增值税的一方即为缴纳附加税的一方。...
查看详情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二、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
查看详情按照标准发放的通讯费补贴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自2018年9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广西壮族自治区个人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为:一、公务人员。对公务人员按规定标准取得的公务通讯补贴收入,即:厅级每人每月240元,处级每人每月180元,科级每人每月13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超出规定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今后,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调整公务通讯补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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