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收入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是否认可2024年10月28日 08:38
- 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收入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是否认可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 阅读(0)
- [财税资讯]企业和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收入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是否认可2024年04月10日 15:30
-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 阅读(2)
- [财税资讯]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有什么需要注意2024年02月02日 08:58
-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 阅读(0)
- [财税资讯]企业和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收入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是否认可2024年02月02日 08:57
-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 阅读(0)
- [财税资讯]业和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收入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是否认可2023年11月17日 08:38
-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 阅读(1)
- [财税资讯]企业和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收入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是否认可2023年10月15日 13:06
-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 阅读(0)
- [财税资讯]企业和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收入低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是否认可2023年10月06日 08:35
-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 阅读(8)
- [财税资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有关事项2021年10月05日 20:1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
- 阅读(4)
- [财税资讯]企业发生的各类重组如何确定重组日?2021年05月18日 09:0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第三条规定:“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十一条所称重组业务完成当年,是指重组日所属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企业重组日的确定,按以下规定处理: 1.债务重组,以债务重组合同(协议)或法院裁定书生效日为重组日。 2.股权收购,以转让合同(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日为重组日。关联企业之间发生股权收购,转让合同(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尚未完成股权变更手续的,应以转
- 阅读(0)
- [财税资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2021年05月15日 11: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
- 阅读(5)
- [财税资讯]关联关系的认定2021年03月16日 09:14
-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所称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体相关联的其他
- 阅读(4)
- [工商代理]分辨代办注册公司正规股东人数多少合适2020年10月21日 17:03
- 在如今这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号,越来越多的有志青年加入其中,这不仅帮助了很多有志青年实现了自己的创业梦同时也促进了一些代理机构的发展,代理机构可谓是琳琅满目,不过也确实给创业者们提供了很多便利。 一,如何判断代理公司的正规性。 大家可以看下对方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资质证书等,在工商网站上查看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正规的代理注册公司在营业范围里面都财瑞君有一个“企业登记代理”的经营范围,并且可以查询关联企业,选择一家
-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