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是怎么规定的2024年08月27日 09:00
-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自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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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利好!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最新调整!2021年04月01日 09:29
-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涉及到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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