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电力企业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费用、电力建设基金和电费保证金需缴纳增值税吗?2024年09月08日 17:12
- 电力企业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费用、电力建设基金和电费保证金需缴纳增值税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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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新建厂房自用的房屋如何计算原值计征房产税2024年03月02日 08:50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因此,车间装修费、配电费、购入的水泥、钢材还有贷款的借款利息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经核算后计入房屋原价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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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经营充电桩收取电费,同时向顾客收取服务费,请问属于混合销售还是兼营业务2023年12月17日 14:20
- 答复: 属于增值税上的混合销售,一律按照主业,也就是按照销售电费适用13%的增值税。 参考: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其中,水、电、气均为货物。 2、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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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物业管理公司代收水电费如何确认收入2023年12月14日 08:36
- 情况一: 若是仅仅是属于代收代付行为,物业公司不会从中赚钱差价,则不需要确认收入。 收到代收的水电费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代收水电费 实际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水电费贷:银行存款 情况二: 若是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从中赚钱差价,相当于转售水电,则需要确认收入。 收到水电费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水电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支付水电费时:借:主营业务成本-水电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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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电,水,气,热力合同不属于买卖合同,不在印花税列举范围,不交印花税,这个规定应从新的印花税法开始执行?还是从民法典开始执行2023年09月12日 08:24
- 根据民法典规定: 供电、水、气、热力合同 为独立合同,不属于买卖合同, 第六百四十八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六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因此,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属于买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两个类型合同,除了"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其他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书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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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租用办公用房发生的水、电费用等,应当取得何种凭证进行税前扣除2023年07月01日 08:5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九条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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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租用办公用房发生的水、电费用等,应当取得何种凭证进行税前扣除2023年05月24日 13:54
-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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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是作为转售行为还是代收行为2023年04月28日 08:46
-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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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水电费发票开的是房东名称的发票,可以入账抵扣企业所得税吗?2021年10月03日 18:0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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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东姓名开具的水电费发票可税前扣除吗?2021年06月07日 09:59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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