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企业纳税信用补评有什么要求2024年10月18日 08:52
- 企业纳税信用补评有什么要求 纳税人因以下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 1.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2.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3.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4.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的; 5.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自愿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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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对新税务机构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如何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04月17日 08:46
-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各级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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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是否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2023年04月17日 08:44
- 1.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征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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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对税务机构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如何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03月22日 08:38
-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各级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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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答]广西代理记账公司包含哪些内容?2020年03月31日 17:55
- 专项代理记账流程包含: 1、代理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手续; 2、代办减税免税、代理行政复议,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3、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代办报批手续; 4、代理企业财产损失鉴证,代办报批手续; 5、代理或协助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 6、代办一般纳税人认定; 7、代理出口退税业务; 8、代理集团申报提取管理费; 9、代理申报研发费; 10、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代理业务。 代理公司建账、记账业务: a.使用电脑进行代理记账,能为您提供及时的财务会计信息,如: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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