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贸易公司找中介机构介绍业务,成交后支付的中介费可以税前抵扣吗2022年08月20日 08:56
- 根据财税〔2009〕29号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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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合并一般性税务处理涉及清算需要报送的资料2022年08月17日 10:01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十条 企业发生《通知》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进行清算。 企业在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以下资料: (一)企业改变法律形式的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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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居民个人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扣除公益捐赠支出2022年08月16日 09:00
- 纳税人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要在税法规定的额度范围内扣除公益捐赠支出。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在综合所得扣除公益捐赠支出有上限的,具体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政策规定对公益捐赠全额税前扣除的,不受该比例限制)。因此纳税人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要着重关注自己公益捐赠支出扣除的上限,以便准确享受公益捐赠政策。 第二,要留存好捐赠票据。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当纳税人完成捐赠,不论金额大小,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都可以为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因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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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临时发生业务可以去税局代开发票吗2022年08月15日 15:33
-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纳税人代开发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在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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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取得亲属赠与房屋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2022年08月05日 08:17
-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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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转让房产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022年08月05日 08:17
- 个人转让房产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房产转让收入减除房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产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照房产转让收入和规定的核定征收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即应纳税额=房产转让收入×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率由各设区的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房产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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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合伙企业如何缴个税2022年07月30日 08:42
- 财税〔2008〕159号 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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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涉税违法问题2022年07月26日 15:52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为保障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行业范围政策顺利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认真贯彻积极落实,在推动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过程中检查发现个体工商户存在偷税及骗取留抵退税问题。 在实施政策过程中发现个体工商户经营部业主主要以绑定的个人收款码方式收取销售款项,经检查核实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个体工商户经营部销售手机等通讯设备取得的收入存在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情况,检查发现经营部业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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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合伙人为企业如何缴纳所得税?2022年07月23日 22:18
- 根据财税〔2008〕159号 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四、合伙企业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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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租房子作为职工食堂,其进项税能抵扣吗?2022年07月23日 22:14
- 是可以扣除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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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从国外代购商品在微信上卖交个人所得税吗?2022年07月01日 22:59
- 经营所得,包括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体工商户包括其他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所以,个人从外国代购商品通过微信进行销售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扫描二维码 添加财瑞老师微信 领取财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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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合伙企业的公司合伙人如何交企业所得税税?2022年06月17日 17:34
- 合伙企业的公司合伙人如何交企业所得税税?是按照分配的红利交,还是按什么交? 财税〔2008〕159号 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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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合伙企业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2022年05月23日 23:00
- 合伙企业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或者核定征收的,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1、登录个税软件,点击“人员信息采集”,将投资人信息采集并报送成功(若投资人信息已报送成功,可跳过此步); 2、进入上方“经营所得”模块,点击“预缴纳税申报”,确认“税款所属期”、征收方式无误后,点击“修改”按钮填写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等&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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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居民个人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扣除吗?2022年05月13日 23:27
-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公益捐赠支出是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重点税前扣除项目之一,因此纳税人的公益捐赠支出是可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扣除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现行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制度可以帮助纳税人更加精准、全面地享受公益捐赠扣除政策,更好地保障纳税人权益。比如,有的纳税人工作繁忙,在平时没来得及申报扣除公益捐赠支出,那么他可以通过年度汇算追补扣除。还有的纳税人取得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平时没有扣除公益捐赠支出,那么可以通过年度汇算追补扣除。总而言之,纳税人没有及时或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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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财产租赁所得有什么优惠?2022年05月04日 23:25
- 个人租村民的承包地,再转租给公司林业生产,先支付村民租金,再转租给公司,取得的租赁收入,在税收上有什么优惠? 国令第707号(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扫描二维码 添加财瑞老师微信 领取财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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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暂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2022年04月20日 23:11
- 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扫描二维码 添加财瑞老师微信 领取财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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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属于免税的福利2022年04月16日 23:45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扫描二维码 添加财瑞老师微信 领取财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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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继续教育专项扣除规定2022年04月10日 22:20
- 国发〔2018〕41号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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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2年04月08日 23:4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为贯彻落实新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相应修订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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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广西2021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2022年04月05日 22:5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及2021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9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年平均工资情况表》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现将全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中涉及的2020年全区及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及2021年每月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予以公布。” 扫描二维码 添加财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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