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预付卡消费作为福利费发放给员,预付卡发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2025年04月23日 10:3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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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为员工租房支付的费用,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2025年04月17日 08:3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新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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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判断是否属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25年04月17日 08:33
-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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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5年04月15日 08:35
-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包括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均可享受。缴费人不用额外提出申请,只需要按照原有程序如实申报缴费即可。在符合继续降低费率条件的地区,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将及时调整系统参数配置,让企业免申请即可直接享受降费政策,确保政策红包第一时间送达缴费人。 2023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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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在执行税收协定时,营业利润条款与其他条款的征税关系2025年04月14日 08:4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发〔2010〕75号)附件第七条规定 :七、由于企业取得的利润既包括从事营业活动取得的经营性所得,也包括其他类型的所得,例如不动产所得、股息、利息等,而对这些其他类型所得的征税原则,协定都有单独的条款规定,所以本条第七款明确企业取得的其他各类所得应按协定各相关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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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文件2025年04月12日 08:53
-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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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在执行税收协定时,营业利润条款与其他条款的征税关系2025年04月12日 08:5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发〔2010〕75号)附件第七条规定 :七、由于企业取得的利润既包括从事营业活动取得的经营性所得,也包括其他类型的所得,例如不动产所得、股息、利息等,而对这些其他类型所得的征税原则,协定都有单独的条款规定,所以本条第七款明确企业取得的其他各类所得应按协定各相关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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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中国居民公司境内、外分公司要求开具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的,由哪里的税务机关开具2025年04月10日 08:3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的规定:二、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以及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境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境内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境内合伙企业)不能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但可按以下情形办理: (一)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当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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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中所得的规定2025年04月09日 07:52
-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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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法所称机构、场所包括那些2025年04月09日 07:50
-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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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2025年04月08日 08:24
- 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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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025年04月07日 08:43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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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微企业减免的增值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2025年04月03日 07:47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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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税务合规工作中的常见误区2025年04月02日 07:51
- 误区三:税务合规片面参照、盲目跟风。部分企业在进行税务申报时,片面参照其他企业的做法。税务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由于每个企业的经营状况、业务模式、财务结构以及从业环境等存在差异,看似相同的税务处理方式在不同企业之间很可能产生不同的税务结果。例如,某些行业内的大型企业可能因特定的历史背景、政策扶持或复杂的业务架构,可以适用特殊的税务处理方法或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但对于规模较小、业务相对单一的企业而言,如果机械照搬,就可能因不符合实际情况而被认定为违规操作。因此,在税务处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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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税务合规工作中的常见误区2025年03月31日 08:59
- 误区一:以税务违规行为是否会被税务机关发现作为税务管理的出发点。实践中,部分企业把税务违规行为是否会被税务机关发现作为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出发点。这部分企业认为,事件被发现,本身具有相应的不确定性,从而产生侥幸心理。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例,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式,如果企业以违规行为是否被税务机关发现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发点,就容易产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合规的行为,很有可能面临补税、加收滞纳金甚至罚款。因此,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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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办理出口预退税核算有哪些要求?2025年03月20日 16:36
- 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办理出口预退税核算有哪些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规定,三、已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核算期截止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出口预退税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外贸企业在核算期截止日前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出口预退税核算。上述核算期是指,税务机关办结出口预退税的次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纳税人未在核算期截止日前办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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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反向开票”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五问答2025年03月17日 08:43
- “反向开票”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五问答 一、自然人出售者销售报废产品“反向开票”后,应当在什么时间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5号)的规定,自然人出售者应当在“反向开票”的次年3月31日前,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例如,自然人出售者在2024年“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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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关于对外商常驻代表在我国内出差取得的出差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2025年03月14日 10:38
- 关于对外商常驻代表在我国内出差取得的出差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发文单位:文号:财税外字[1983]81号发文日期:1983-05-18 外国企业发给其在华人员的各种津贴,属于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范围的,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对外国企业发给其在华人员在我国境内出差的每日生活津贴可从宽掌握,暂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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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出租住房给员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2025年03月06日 08:38
- 企业出租住房给员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1.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2.非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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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承担个税的账务处理2025年03月05日 14:37
- 企业承担个税的账务处理 根据到手工资计算公式:到手工资=工资实际支付额-应交个人所得税 =工资实际支付额-工资实际支付额×(1-扣除率)×个税适用率-速算扣除数 例:小刘为甲公司会计,月工资1万,与企业约定是税后工资额,假定不考虑社保。假设实际支付额为A 10000=A-(A ×(1-20%)×10%-210) A=10,641.30 20%为收入的费用扣除率,10%为适用的税率 企业承担个税后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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