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10月22日 08:38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铁路客运发票电子化改革的要求,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决定在铁路旅客运输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铁集团所属运输企业、非控股合资公司以及地方铁路企业(统称铁路运输企
- 阅读(0)
- [财税资讯]分支机构的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额如何计算?2024年10月21日 08:33
- 分支机构的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额如何计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就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公司应该按照总分机构实现
- 阅读(1)
- [财税资讯]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境内公司并选择递延纳税的是否需要备案?备案有何要求?2024年10月04日 10:37
- 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境内公司并选择递延纳税的是否需要备案?备案有何要求?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五、配套管理措施(一)对股权激励或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
- 阅读(3)
- [财税资讯]退休返聘人员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024年10月03日 00:51
- 退休返聘人员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答:1.如果返聘的退休人员属于兼职的形式,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如果返聘的退休人员属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任职的,按如下规定:(1)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
- 阅读(4)
- [财税资讯]位员工实体店购买,发票抬头开公司,公司是否要申报印花税?2024年09月27日 09:10
- 单位员工实体店购买,发票抬头开公司,公司是否要申报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合同(指书面合
- 阅读(3)
- [培训资讯]以数治税的当下,企业需要注意什么事项?2024年09月27日 08:51
- 以数治税的当下,企业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我公司定于2024年9月27日15:00-18:00对记账报税客户老板及财务人员开展财税讲座,请相关人员及时参加。
- 阅读(4)
- [财税资讯]我公司从政府出让了一块土地使用权,委托第三方公司建造厂房和办公用房,请问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2024年09月26日 11:22
- 我公司从政府出让了一块土地使用权,委托第三方公司建造厂房和办公用房,请问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 阅读(4)
- [财税资讯]公司同时投资了两家子公司,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销售产品收入,请问,从子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可以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吗?2024年09月22日 22:30
- 公司同时投资了两家子公司,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销售产品收入,请问,从子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可以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如果公司不属于这类企业,从子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不能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 阅读(3)
- [财税资讯]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2024年09月19日 09:51
-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一)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申请条件: 1、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依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委令2005年第3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外商投资
- 阅读(1)
- [财税资讯]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填报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是否需要获得“税优识别码”?2024年09月18日 09:52
- 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填报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是否需要获得“税优识别码”? 需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第五条以及第六条的规定:保险公司销售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 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
- 阅读(1)
- [财税资讯]分公司注销,分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需要缴纳个税吗?2024年09月04日 08:36
- 分公司注销,分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需要缴纳个税吗? 分公司注销的时候,由于属于总公司的一部分,因此债权债务、以及分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需要由总公司来承接,具体是否需要缴纳个税,需要看看并入总公司后是正数还是负数?若是正数,则需要先按照实收资本中自然人股东占比来计算股息分红所得的20%的个税。最后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这部分超过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
- 阅读(12)
- [财税资讯]公司有辆汽车大雨淹没毁损了,增值税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吗?取得的保险赔偿要缴纳增值税吗?2024年09月04日 08:31
- 公司有辆汽车大雨淹没毁损了,增值税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吗?取得的保险赔偿要缴纳增值税吗? 1、汽车大雨淹没毁损,不是非正常损失,增值税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资产损失不得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仅限于“非正常损失”。 2、取得的保险赔偿,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当然也就不存在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了。 参考: 1、《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
- 阅读(4)
- [财税资讯]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2024年08月31日 08:47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
- 阅读(2)
- [财税资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中,转让股票包括哪些情形2024年08月26日 07:56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六、本公告所称转让股票包括下列情形:(一)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二)持有的股票被司法扣划; (三)因依法继承、捐赠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股票所有权; (四)用股票接受要约收购; (五)行使现金选择权将股票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六)用股票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阅读(3)
- [财税资讯]从3年到无限期,费用和亏损扣除时限你知道吗2024年08月25日 10:19
- 问:我们公司刚成立不久,投入成本较高。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费用支出超出限额部分以及当年度发生的亏损,都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扣除吗? A: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公司符合条件的支出和亏损是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的,但不同支出项目,结转时限有所差异。我们按照可结转时限长短进行了梳理,快来学习吧! 准予结转时限:无限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
- 阅读(2)
- [财税资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啦2024年08月24日 15:02
-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以下简称公告)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
- 阅读(4)
- [财税资讯]我公司免费租赁的汽车,汽油和停车费及保险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2024年08月16日 08:58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因此,与
- 阅读(5)
- [财税资讯]注意这些新政策2024年08月11日 21:42
-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税政策延续实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 阅读(1)
- [财税资讯]同一控制下两个子公司之间无偿划转资产,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要视销售吗2024年08月07日 08:17
-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
- 阅读(0)
- [财税资讯]公司职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支付的一次性补偿如何在税前扣除2024年08月02日 09:0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
-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