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违约金如何开票?2021年06月18日 11:18
- 日常支付的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能否要求对方开票? 公司收到的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怎么开票?税率是多少?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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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融资性售后回租资产的计税基础2021年06月09日 08:5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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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05月24日 09:09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公告,为支持国家铁路建设,现就投资者取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有关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三、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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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投资者投资未到位发生的利息支出2021年05月05日 08:4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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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担保费税务处理问题2021年04月21日 08:54
- 关于担保费税务处理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对利息所得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担保费,是指中国境内企业、机关或个人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租赁、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接受非居民企业提供的担保所支付或负担的担保费或相同性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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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2021年04月18日 09:0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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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购买非保本理财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2021年03月31日 08:51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一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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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什么是免税收入?2021年03月27日 08:52
-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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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转让股权给个人,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2021年02月18日 09:07
- 个人转让股权给个人,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二条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七)财产转让所得;(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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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咨询案例]广西市某公司财税咨询案例2020年04月14日 23:00
- 广西市某公司与几家关联公司存在资金往来关系,按照税法规定,存在资金往来的公司应按照借贷关系,依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并按照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2019年5月该公司向我公司针对上述问题向我公司咨询,我们通过分析该公司与关联公司的资金往来之后,根据税收政策的规定,建议该公司成立集团公司,并将该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做为成员企业,从而使适用集团公司内部无偿使用资金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且对于集团中实力雄厚的成员企业向银行借贷的资金也可以分配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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