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购入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摊销吗2023年03月03日 09:01
- 1、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2、(一)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所称购进,包括以货
- 阅读(0)
- [财税资讯]社保的完税证明,可以在哪里打印2023年03月01日 08:27
- 可以登录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社保费专用),点击票据打印-电子票据打印那边进行查询打印,打印后若丢失可点击票据打印-电子票据补打 处进行打印;电子税务局不能打印
- 阅读(3)
- [财税资讯]发票上盖专用章有点模糊不清楚,可以再在发票空白的地方加盖吗2023年02月28日 08:39
-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重复加盖的发票,收票方有权要求开票方重新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 阅读(1)
- [财税资讯]公司变更地址,供应商发票仍使用旧地址,请问影响使用吗?需要退回重开吗2023年02月27日 08:50
-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 阅读(1)
- [财税资讯]在公司法人跟屋主签订租赁合同,场地是公司用,收到的租赁发票是法人的名字,这个租赁发票能税前扣除吗2023年02月26日 08:53
- 一、1、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
- 阅读(3)
- [财税资讯]捐款给政府,银行转账备注公益捐赠,但政府未开具收据,是否能抵扣2023年02月26日 08:52
- 1、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接受捐赠时,应当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 企业或个人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应当留存相关票据备查。尚未完成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各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及管理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
- 阅读(2)
- [财税资讯]增值税发票 只有开票人有名字,复核、收款人 都是空的,这样的专票合格吗2023年02月24日 08:46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因此,收款方开具发票,填写项目应齐全,填写内容应真实。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
- 阅读(0)
- [财税资讯]在公司自营的饭店招待客商,所产生的餐费需要交纳增值税吗2023年02月22日 08:37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 )
- 阅读(2)
- [财税资讯]电子发票查验提示“提示该签名无法验证。不支持的签名格式。”怎么处理2023年02月22日 08:3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规定,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
- 阅读(4)
- [财税资讯]跟个人回收废旧转卖,这收购发票怎么取得2023年02月20日 08:32
- 只有农产品的收购单位才可以自行开具收购发票。 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止非法代开发票。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 阅读(0)
- [财税资讯]股东个人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要交什么税呢2023年02月16日 08:19
- 一、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属于应纳税凭证,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等转移书据。按价款的万分之五缴纳
- 阅读(6)
- [财税资讯]发票一定要填写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这些信息吗2023年02月15日 08:38
-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阅读(5)
- [财税资讯]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集资建房,产权属于职工名下,是否视同销售2023年02月14日 09:01
-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阅读(1)
- [财税资讯]专票上的复核跟收款人是空的,这个发票有效吗2023年01月31日 08:27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因此,收款方开具发票,填写项目应齐全,填写内容应真实。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中华人民共
- 阅读(1)
- [财税资讯]税前一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优惠政策2023年01月24日 09:48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未对适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设备、器具的单位价值进行限制,你单位购进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可按规定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 阅读(0)
- [财税资讯]税局代开的普票,销售方的开户行和账号可以不用写吗?2023年01月24日 09:46
- 一、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 1.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2.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3.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4.销方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内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号码; 5.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其他项目按照专用发票填开的有关规定填写。 二、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
- 阅读(32)
- [财税资讯]公司取得国外仓库租金发票,能否入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2023年01月19日 08:37
-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参考文件: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 阅读(9)
- [财税资讯]公司作为员工宿舍的住宅用地需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吗2023年01月18日 21:21
- 1、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除另有规定者外,在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2、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依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40号) 未在上述范围内的办公及生活用地照章征税 对应税单位
- 阅读(2)
- [财税资讯]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单位能免土地使用税吗?一定要是公租房吗?2023年01月17日 08:29
-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 阅读(2)
- [财税资讯]单位招用重点群体享受税收优惠,对重点群体有什么要求?2023年01月16日 08:41
- 享受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持下列材料向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 1.招用人员持有的《就业创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需提供)。 2.企业与招用重点群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依法为重点群体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通过内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方式审核的地方,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报送的材料后,重点核实以下情况: 1.招用人员是否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以前是否已享受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
-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