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的办理途径有哪些2023年06月08日 08:01
- 分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是被办税授权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具体地点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如果是被任职受雇、被申报收入或被财务可以通过发起异议申诉进行处理。 3.如果是被法人需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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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2023年06月06日 07:5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的规定:“一、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 (一)自动变更登记信息。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各省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以下简称核心征管系统)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附件1)。处于非正常、非正常户注销等状态的纳税人变更登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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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有哪几种办理方式2023年05月30日 08:04
-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市监注发〔2022〕102号)》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的,申请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也可以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通过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之前,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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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05月23日 08:38
-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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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八批)2023年05月22日 08:59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八批)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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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五一”假期旅游消费市场火爆2023年05月12日 08:38
- 国家税务总局4日公布的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五一假期居民消费和出行意愿高涨,旅游市场火爆带动服务消费快速恢复,同时商品消费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数据显示,五一假期,全国消费相关行业销售收入与去年;五一假期相比增长24.4%。其中,服务消费和商品消费同比分别增长28.7%和19.5%。旅游服务呈现爆发式增长,旅游游览和娱乐服务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2倍。其中,受国内游及国际游市场升温带动,旅行社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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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有哪几种办理方式2023年05月09日 06:49
-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市监注发〔2022〕102号)》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的,申请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也可以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通过先注销、再设立的方式实现经营者变更。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之前,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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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是先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还是先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2023年05月08日 07:39
- 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5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市监注发〔2022〕102号)》规定,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结个体工商户涉税事项后,再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市场监管部门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清税证明》,具备数据共享条件的,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获取其税务事项结清情况的信息。经营者变更后,及时将相关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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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若是公司上市,自然人股东,有何税收优惠2023年05月04日 08:41
- 若是公司上市,自然人股东,取得的现金分红有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考: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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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相关资产的税务处理这样做2023年04月22日 10:10
- 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其中明确,企业所得税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相关资产的税务处理这样做。 我国企业所得税存在查账征税、核定征税等两种管理方式。随着纳税人核算水平提高,有些核定征税企业逐步改为查账征税。 为便于此类企业规范核算,依法纳税,保护其合法税收权益,对于原有资产的计税基础,凡能够提供发票等相关购置凭证的,以发票载明金额作为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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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国内加工的成品钻石销售增值税政策规定是什么2023年03月20日 08:13
-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65号)规定四、对国内加工的成品钻石,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售的,在国内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不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售的,在国内销售环节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国内加工的成品钻石,进入上海钻石交易所时视同出口,不予退税,自上海钻石交易所再次进入国内市场,其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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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二手车交易的反向开票2023年03月07日 09:05
- 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备案企业应如实填报经营内容等信息,商务部门要及时将备案企业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税务部门。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依据 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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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自然人独资企业,股东想增加注册资本,在税务上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可以变更注册资本2023年02月11日 08:24
- 增加注册资本您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那边变更,变更好之后,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税务登记信息变更; 1、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选择变更项目信息【注册资本】,填写变更后内容表单,核对内容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2、点击【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点击【选择】/【扫描】/【扫码上传】按钮,从本地选择一张图片,点击【上传图片】,待页面提示上传完成后,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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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2023年02月01日 08:47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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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包括哪些?2023年01月11日 08:45
- 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22年第33号)的规定,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为电子烟产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其中,电子烟有关定义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1700-2022)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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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一照一码变更,税务如何办理?2022年12月30日 08:50
- 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 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变更信息, 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 一照一码户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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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登记行业与实际经营不一致的,如何享受延缓缴纳政策?2022年12月28日 07:57
- 对符合缓缴税费条件的纳税人,登记行业与实际经营不一致等情况,区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是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为非制造业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供制造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超过50%的说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后期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行业信息更正。 二是对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制造业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行业信息,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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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的根本区别是什么?2022年12月16日 08:51
- 2015年三部委共同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其中对国有企业如何分类作出明确说明: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公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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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央企的分类名单一类二类区分2022年12月16日 08:50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及我委相关规定,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其中,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为商业一类;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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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中秋公司购买月饼发给职工,需要合并到工资薪金里面计算申报个税吗?2022年12月03日 13:05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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