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二手车交易的反向开票2023年03月07日 09:05
- 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备案企业应如实填报经营内容等信息,商务部门要及时将备案企业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税务部门。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依据 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 阅读(15)
- [财税资讯]自然人独资企业,股东想增加注册资本,在税务上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可以变更注册资本2023年02月11日 08:24
- 增加注册资本您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那边变更,变更好之后,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税务登记信息变更; 1、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选择变更项目信息【注册资本】,填写变更后内容表单,核对内容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2、点击【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点击【选择】/【扫描】/【扫码上传】按钮,从本地选择一张图片,点击【上传图片】,待页面提示上传完成后,点击【确定】,
- 阅读(9)
- [财税资讯]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2023年02月01日 08:47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 阅读(8)
- [财税资讯]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包括哪些?2023年01月11日 08:45
- 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22年第33号)的规定,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为电子烟产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其中,电子烟有关定义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1700-2022)确定。
- 阅读(12)
- [财税资讯]一照一码变更,税务如何办理?2022年12月30日 08:50
- 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 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变更信息, 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 一照一码户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 阅读(1)
- [财税资讯]纳税人登记行业与实际经营不一致的,如何享受延缓缴纳政策?2022年12月28日 07:57
- 对符合缓缴税费条件的纳税人,登记行业与实际经营不一致等情况,区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是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为非制造业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供制造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超过50%的说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后期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行业信息更正。 二是对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制造业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行业信息,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 阅读(10)
- [财税资讯]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的根本区别是什么?2022年12月16日 08:51
- 2015年三部委共同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其中对国有企业如何分类作出明确说明: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公益类
- 阅读(9)
- [财税资讯]央企的分类名单一类二类区分2022年12月16日 08:50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及我委相关规定,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其中,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为商业一类;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
- 阅读(2292)
- [财税资讯]中秋公司购买月饼发给职工,需要合并到工资薪金里面计算申报个税吗?2022年12月03日 13:05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 阅读(8)
- [财税资讯]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税务如何办理?2022年11月26日 08:52
- 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 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变更信息, 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 一照一码户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 阅读(9)
- [财税资讯]纳税人登记行业与实际经营不一致的,如何享受延缓缴纳政策?2022年11月23日 09:39
- 答:对符合缓缴税费条件的纳税人,登记行业与实际经营不一致等情况,区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是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为非制造业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供制造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超过50%的说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后期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行业信息更正。 二是对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制造业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行业信息,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 阅读(13)
- [财税资讯]救楼市金融16条出台,房地产市场是否迎来转机?2022年11月14日 14:52
- 11月12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下称254号文)文件。 254号文由央行办公厅于11月11日印发,主送单位包括各分支人行、银保监局、银行和信托、保险、金融资管公司,并抄送交易商协会。在央行内部,文件则主要发送给办公厅、市场司、条法司、宏观审慎局、征信局。央行和银保监系统上下动员。254号文包含16条内容
- 阅读(10)
- [财税资讯]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有优惠吗?2022年10月13日 09:50
- 答:有优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
- 阅读(14)
- [财税资讯]纳税人什么时间内可以享受退税政策?2022年10月12日 15:53
-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例1:纳税人小周2022年12月出售了一套住房,2023年7月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一套住房,由于小周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故符合政策规定的时间条件。
- 阅读(8)
- [财税资讯]个人将房产提供给债权人使用而放弃租金是否计征个税?2022年10月08日 08:37
-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第八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个人将房产提供
- 阅读(8)
- [财税资讯]哪些情形可以进行纳税信用修复?2022年10月03日 08:5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继续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有效衔接纳税信用评价与“首违不罚”制度,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公告》所指纳税信用修复是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级别的修复。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以下简称《修复公告
- 阅读(3)
- [财税资讯]企业低价岀租住房给员工住,可按廉租房免房产税吗?2022年09月07日 08:24
- 符合财税〔2000〕125号的才可以。 一、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文件所说的是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 财税〔2013〕94号 经研究,现就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的房产税和营业税政策进一步明确如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
- 阅读(13)
- [工商代理]财瑞君代理柳州市万家童话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功2022年08月13日 09:40
- 刘东鸣、何志坚二人委托财瑞君代理柳州市万家童话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设立,办理营业执照,财瑞君接受委托代理后,向该企业负责人提供所需资料清单。接到公司注册设立需要的相关资料后,在广西“数字”一体平台上提交申请表,工商审核受理一次通过,于2022年8月3日取得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 成功注册柳州市万家童话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并取得了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印章,实物印章刻章证明。该企业负责人对我们
- 阅读(12)
- [财税资讯]财瑞君代理柳州市柳北区普盈建材经营部注销成功2022年08月11日 09:51
- 2022年7月28日,柳州市柳北区普盈建材经营部经营者与财瑞君协商个体工商户注销事宜,财瑞君相关工作人员向该公司经营者认真了解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状况,并根据柳州市个体工商户注销方案,于2022年8月1日向柳州市柳北区税务局报送了公司清税资料,当天取得了清税证明。 清税证明 取得清税证明后,财瑞君准备好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表以及相关注销资料,到柳北区市场管理监督局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于2022年8月2日取得柳北区市场管理监督局开出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成功注销柳州市柳北区普
- 阅读(16)
- [公司新闻]企校合作:共筑校外税收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022年08月04日 08:56
- 广西财务税务师事务所作为广西区优秀税务师事务所与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达成一致共识,为实现产教融合有深度,校企合作有温度,技术积累有厚度,培养质量有高度。广西财务税务师事务所做为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校外税收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广西财税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欧聚安受聘为商学院税收专业校外实务导师。 企校合作共筑实践教学基地,在如今时代发展日新月异的情况下可以有效打破大学生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壁垒,让学生所学与最新时事政策及市场需求想结合,在知识的储备和运用上能更有效融合。通过在实践基地的
- 阅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