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代理申报业务,你需要了解这些2024年11月23日 10:08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代理申报业务 你需要了解这些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为委托方开展代理业务时,应注意以下两点情况: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为委托人提供业务委托协议约定的涉税服务前或业务委托协议发生变更、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报送。 举例: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于2024年1月1日与某企业签订了服务协议,为该企业进行纳税申报代理业务,那么该机构需要在为企业首次开展纳税申报代理业务前通过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模块报送服务协议。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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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乘坐飞机的旅客如需报销应取得何种凭证?2024年11月20日 08:39
- 乘坐飞机的旅客如需报销应取得何种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规定:“五、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按规定取得电子行程单或其他发票。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原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鼓励购买方收到电子行程单后,按照电子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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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答]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行业有要求吗?2024年11月19日 09:01
-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行业有要求吗? 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以下是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一)烟草制造业。 (二)住宿和餐饮业。 (三)批发和零售业。 (四)房地产业。 (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六)娱乐业。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上述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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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答]企业的哪些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2024年11月19日 08:52
- 企业的哪些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答: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一)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二)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三)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四)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五)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六)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七)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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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答]企业对公账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需要给开户银行开发票吗?2024年11月13日 08:37
- 企业对公账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需要给开户银行开发票吗? 企业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并不是因为企业给银行提供了货物或者劳务服务等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实现的收入,这部分收入是不征增值税的,因此不需要开具发票,企业直接凭借利息计息单冲减财务费用就可以。 借:银行存款 1200元 借:财务费用-利息 -1200元 注意: 这里的存款利息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具有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支付的存款利息。 参考一: 根据《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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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答]建筑施工工程,9%工程款和13%材料费分开开具发票吗?2024年11月11日 14:42
- 建筑施工工程,9%工程款和13%材料费分开开具发票吗? 若是单纯的包工包料的建筑工程,属于对外施工,提供的是建筑服务,应统一开具9%的工程款发票就可以了,不需要将材料按照13%单独开具,因为材料属于工程的成本组成了。 注意一: 当然有的建筑公司,也经营材料销售,这种兼营情况下就需要针对销售的建筑材料单独开具13%的材料发票。 注意二: 对于自产建筑材料,又提供建筑安装施工的,必须分别开票。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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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4年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2024年11月06日 08:42
- 2024年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3、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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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商家给客户赠节日礼品,需要为客户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2024年11月05日 09:07
- 商家给客户赠节日礼品,需要为客户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另外,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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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取得利息收入别忘记申报!2024年10月30日 08:37
- 问:手里有一笔闲置资金,借给了朋友3个月,按照约定收取5000元的利息。请问,需要纳税吗? 答:这个情况,有以下税种需要进行申报。 第一、是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你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因为您属于增值税上规定的“其他个人”,所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其他个人取得利息收入减按1%申报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另外,特别提醒您,其他个人按次申报增值税起征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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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上的居民日常服务的范围如何规定2024年10月13日 23:32
- 增值税上的居民日常服务的范围如何规定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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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代开普通发票的基本要求有哪些2024年10月10日 23:01
- 代开普通发票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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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2024年10月06日 23:48
-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申请条件: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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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为中小学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增值税如何缴纳?2024年09月25日 10:38
- 企业为中小学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增值税如何缴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三的规定:“第一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 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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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业务招待费进项税额必须转出吗?2024年09月22日 22:28
- 业务招待费进项税额必须转出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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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取得财政补贴,企业所得税上收入确认的时间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2024年09月20日 08:56
- 企业取得财政补贴,企业所得税上收入确认的时间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 1、企业取得财政补贴,凡是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2、企业取得财政补贴,凡是与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不挂钩的,应当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确认收入。 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六条规定:“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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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食堂给职工提供免费午餐,如何做账?税务上如何处理2024年09月10日 09:43
- 企业食堂给职工提供免费午餐,如何做账?税务上如何处理 1、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2、个税上由于属于集体性不可分割、难以量化到个人的福利,不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无需征收个税。 3、增值税上不得抵扣,若是食材取得专票,及时转出增值税。另外按照财税〔2016] 36号的规定,单位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增值税上不属于视同销售。 4、企业所得税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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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劳务派遣人员的残疾人保障金由哪个单位负责缴纳?2024年09月09日 08:41
- 劳务派遣人员的残疾人保障金由哪个单位负责缴纳?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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