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热点问答——工资薪金2024年05月08日 08:16
- 问:我公司对员工发放的哪些福利性补贴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明确了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合理工资薪金的确认条件,第三条规定了职工福利费的范围。根据上述政策规定,你公司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的福利性补贴,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是需要经过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列入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并实际发放给员工的福利性补贴。 2、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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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以前年度支出应取得而未取得的发票作为扣除凭证,应当如何处理2024年04月20日 08:57
-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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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开缴税的,请问现在申请退税是分开申请还是由总机构一起申请2024年04月07日 08:00
-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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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严查工资避税!2024年,禁止这样发工资2024年03月15日 09:03
- 2023年5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稽查工作的重点,其中,涉及个人所得税的为: 1.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多起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可见,对个税汇算清缴力度不断加大。 2.网络主播偷逃税 对网红主播、明星的处理,早从2018年就开始,到2021年短短4年间,据统计,高收入人群偷逃个税高达47亿元! 除了上述两个稽查重点外,还有种种迹象表明在今后税务稽查中,对个人的检查将是重中之重: (1)一人一税号 企业税号终身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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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律师事务所的执业风险金和事业发展金应该按什么比例计提2024年03月10日 09:10
- 1、计提执业风险基金(一般按照收入的5%计提,达到60万元不再提取):借:管理费用执业风险基金 贷:执业风险基金 律师事务所在依法赔偿时:借:执业风险基金 贷:银行存款 2、计提事业发展基金(按照当年利润的10%计提,各地计提比例不一样): 借:利润分配――提取事业发展基金 贷:盈余公积――事业发展基金 注意:计提的执业风险基金,不得税前扣除,在合伙人进行个税的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参考: 1、财政部印发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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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2024年03月05日 08:4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九条规定,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2023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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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哪些办理方式来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2024年03月04日 08:2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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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程序怎样规定2024年03月04日 08:21
-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即可享受。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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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3个税年度汇算退税、补税如何办2024年02月25日 10:36
-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明确相关办理事项。 纳税人如何办理退(补)税?一起了解一下吧 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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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户负责人申报经营所得个税,允许减除每月5000元的费用吗2024年02月22日 10:10
- 答复: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专项附加扣除在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 参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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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中,注意这些政策有变化2024年02月19日 17:33
-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我们梳理了2023年优化和完善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供财税人员参考使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优惠内容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执行期限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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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汇算清缴可享受的税前扣除有这哪些2024年02月19日 17:32
-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对于个体工商户,哪些支出可以扣除?哪些支出有扣除限额?哪些支出不能扣除? 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分别核算、划分清晰:生产经营费用可据实扣除费用混用、难以分清: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准予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不超过5年:准予结转弥补,超过5年:不得结转弥补 工资、薪金:员工: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基本保险: 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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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如何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2024年02月11日 08:58
-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1.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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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企业有部分以前年度支出应取得而未取得的发票作为扣除凭证,应当如何处理2024年01月28日 09:49
-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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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未及时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之后月份的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时还可以补充享受扣除吗2024年01月27日 08:42
-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因此,若纳税人本年度此前月份未及时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可以选择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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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一般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是否包含进项税额2023年12月13日 09:21
- 按照不含税金额暂估。 若是暂估的金额多了,也就是结转的销售成本多了,但是次年汇算清缴之前取得的发票金额少的话,需要将多暂估的成本纳税调增,否则面临企业所得税风险。 参考: 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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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预缴时总分机构分开缴税,退税是分开申请还是由总机构一起申请2023年12月11日 07:29
-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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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外出报验的纳税人、跨区税源登记的纳税人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2023年12月09日 08:40
- 包括外出报验、跨区税源登记的纳税人在内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根据其税务登记信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信息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信息,综合判断是否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或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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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以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企业有部分以前年度支出应取得而未取得的发票作为扣除凭证,应当如何处理2023年12月05日 08:59
-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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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没有取得发票,是否可以扣除2023年11月13日 08:23
-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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