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企业房产税缴纳时间的确定2021年12月17日 18:45
- 企业缴纳房产税,对于不同的房产类型,房产税缴纳时间的确定情形如下: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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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缴纳房产税的时间如何确定?2021年12月13日 18:36
-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7.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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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承包学校食堂是否能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2021年11月08日 20:41
- 根据财税2016 36号,(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1.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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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会费是否要缴纳增值税?2021年11月06日 16:23
- 根据财税〔2017〕90号八、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 社会团体,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法人。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会费。 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 36号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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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成人学历可以扣除个税吗?2021年07月30日 08:35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依据上述有关规定,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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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限多久?需留存什么资料?2021年05月24日 09:06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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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21年04月06日 09:32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 一、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二、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三、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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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2021年02月20日 08:39
-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会有差别: 购置的房屋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新建的房屋 (一)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二)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三)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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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材料?2021年02月09日 09:44
- 注册公司前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参与公司组建的相关人员身份证 2.法人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3.公司场地证明(不动产证明、租赁合同等) 4.经营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前置许可证书 5.章程 6.决议 7.智能手机安装微信(实名认证及签名使用签名) 8.下载安装“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并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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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开企业什么时候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2021年02月01日 16:58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第六条 纳税人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获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第一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单位确认表》(附件1),同时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一)房地产项目立项批文。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纳税人还需提供政府主管部 制发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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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你知道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吗2021年01月26日 15:55
-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计征房产税。 2、自建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对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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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代理]分辨代办注册公司正规股东人数多少合适2020年10月21日 17:03
- 在如今这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号,越来越多的有志青年加入其中,这不仅帮助了很多有志青年实现了自己的创业梦同时也促进了一些代理机构的发展,代理机构可谓是琳琅满目,不过也确实给创业者们提供了很多便利。 一,如何判断代理公司的正规性。 大家可以看下对方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资质证书等,在工商网站上查看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正规的代理注册公司在营业范围里面都财瑞君有一个“企业登记代理”的经营范围,并且可以查询关联企业,选择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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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代理]公司注册核名方法正确看待注册资本2020年10月20日 16:07
- 注册公司时取一个好一点的公司名称,万一已经注册了就要另选了。 第一步,注册网上注册系统数字证书用户。 申请人登陆当地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官网的网上注册系统,凭数字证书在网上注册系统中数字证书模块登陆,填写用户的基础信息,发送到数字证书发证机构进行验证,验证一致的方可注册用户。 第二步,财瑞君选定字号并在网上填报名称预先核准信息,下载/打印《网上名称申请信息接收单》。 申请人登陆当地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官网的网上注册系统,网上选定字号(商号)并填报名称预先申请信息,提交申请,打印《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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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答]如何选择代理记账公司?2020年03月31日 17:28
- 如何选择代理记账公司?很多企业都比关心,因为任何企业都需要面临着国税和地税两个税务机关的稽查,而且是税务稽查追溯点,稽查部门可以稽查企业以往年度的账务,并追究责任。现在大家跟财瑞君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检查该机构的代理记账许可证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法规,从事代理记账公司,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企业如果与“黑中介”合作,不受财税部门认可,且一旦产生纠纷,也无法进行投诉,只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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