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5%差额缴纳增值税,现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2022年10月24日 08:53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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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一般纳税人为什么免征2个附加税2022年08月26日 08:38
- 根据财税〔2016〕12号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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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标准2022年08月22日 06:1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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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买一赠一如何开票?2022年04月19日 23:40
- 买一赠一方式销售货物,应按照货物和赠品原价占比,分摊实际取得的销售额,分别按照分摊后货物与赠品的销售额与商品及赠品原价比较,将差额作为折扣额,开具发票时,将货物与赠品分摊后的实际销售额和折扣额都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里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扫描二维码 添加财瑞老师微信 领取财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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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地产小微企业标准定义现在有变动吗2022年04月12日 23:12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六、本公告所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其中,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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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销售折扣2022年02月09日 18:23
- 根据国税发〔1993〕154号 (二)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国税函〔2010〕56号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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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2021年12月15日 21:00
- 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最高开票限额应由哪级税务机关审批?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或货运专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税务机关。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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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销售折扣的扣除2021年12月04日 21:29
- 企业以折扣的方式销售货物,发生的折扣能全部从销售额中扣除吗? 国税发〔1993〕154号 (二)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国税函〔2010〕56号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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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的起征点是多少2021年11月19日 20:53
- 《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条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在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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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2021年11月16日 20:2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符合以下情况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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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的优惠政策2021年11月16日 20:24
- 国家为了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自2021年11月1日起,给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优惠政策。 1、符合使用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小微企业)。 2、延缓缴纳的税费种类及其所属期:包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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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劳务派遣服务2021年10月07日 08:44
-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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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水利建设基金计费依据2021年10月03日 18:09
- 水利建设基金计费依据不含增值税免税销售额。(上述免税销售额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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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可享受水利建设基金的优惠政策2021年09月28日 20:16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自2021年7月1日起申报,所属期为2021.1.1-2021.6.30日的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所属期为2021.7.1-2021.12.31日的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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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电梯销售并提供安装服务,是属于兼营还是混合销售2021年08月31日 19:55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六、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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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2021年08月20日 08:38
- 根据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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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去税局代开建筑劳务发票,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2021年08月19日 08:35
- 增值税1%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城建税市区7%,县份5%,其他1% 、个税选按经营所得超500元的按1.3%附征率,属劳务报酬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附件: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的档次征收,印花税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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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型微利企业与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08月11日 22:05
- 现阶段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 三个条件的企业。而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上的一个概念,其认定的标准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中包含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因此,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并不是所有的小型微利企业都能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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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水利基金征收及优惠2021年08月07日 20:14
- 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精神及自治区政府同意,广西财政明确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继续征收了;其中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所属期)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所属期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半征收。 除此规定外,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仍然适用原有的优惠政策:月销售额未达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达3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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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的车位是否要分摊土地成本?土地成本扣减增值税2021年07月22日 08:30
- 房开企业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不区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第五条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房地产项目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销售房地产项目时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 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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