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不小心弄丢了收到的“电子专票”,该怎么办?2021年03月29日 08:37
- 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如不掌握相关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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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什么是不征税收入?2021年03月27日 08:58
-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主要包括以下两类:(1)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2)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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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什么是免税收入?2021年03月27日 08:52
-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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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工会经费2021年03月26日 08:49
- 很多企业不知道工会经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我们来看看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有何相关规定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票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根据《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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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栏目]成本分摊协议的内容2021年03月26日 08:44
-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十八条: 成本分摊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与方的名称、所在国家(地区)、关联关系、在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成本分摊协议所涉及的无形资产或劳务的内容、范围,协议涉及研发或劳务活动的具体承担者及其职责、任务; (三)协议期限; (四)参与方预期收益的计算方法和假设; (五)参与方初始投入和后续成本支付的金额、形式、价值确认的方法以及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说明; (六)参与方会计方法的运用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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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继承房产要不要交契税?2021年03月25日 09:00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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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夫妻之间房产过户是否要交契税?2021年03月25日 08:55
- 根据(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财税2014年第4号)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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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户能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吗?2021年03月24日 08:48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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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应收账款作为股权转让的规定2021年03月24日 08:42
- 财税〔2014〕116号 一、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三、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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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应收账款作为股权转让的规定2021年03月24日 08:42
- 财税〔2014〕116号 一、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三、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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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违约金是否可以开具发票?2021年03月23日 08:47
- 未发生应税行为而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征税范围,不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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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河沙的资源税是按数量计算还是按收入计算?2021年03月23日 08:43
- 河沙的资源税是按数量计算还是按收入计算? 一、广西资源税的具体适用税率按《广西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执行。二、地热、其他粘土、矿泉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砂石、天然卤水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石灰岩资源税,属于自用和连续加工成非资源税应税产品情形的,实行从量计征;属于其他情形的,实行从价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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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电子发票是否不用盖发票专用章了?2021年03月22日 09:07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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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之前的业务按什么税率开具发票2021年03月22日 08:59
- 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确定,属于小规模期间的按原征收率补开发票,是一般纳税人期间的才按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开具发票。参考财税2016 36号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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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未按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该如何对其处理2021年03月20日 09:45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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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拆迁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2021年03月20日 09:3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文的规定,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的,用这些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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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拆迁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2021年03月20日 09:3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文的规定,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的,用这些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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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代理案例]财瑞君代理柳州市科辰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注销成功2021年03月19日 08:45
- 2021年3月11日,柳州市科辰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股东与财瑞君协商公司注销事宜,财瑞君相关工作人员向该公司股东认真了解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状况,并根据柳州市公司注销方案,向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报送了公司清税资料,于2021年3月16日取得了清税证明。 取得清税证明后,财瑞君准备好公司注销登记表以及相关注销资料,到鱼峰区工商局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于2021年3月17日取得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实物印章注销证明,成功注销柳州市科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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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什么?2021年03月18日 10:25
- 每年的5月31日是每个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的最后期限。每个企业,尤其是大型、特大型企业或者是集团公司,由于涉及的业务复杂、财务处理难度大、资金往来渠道多样,涉及税务政策众多,企业所得税汇算比较复杂,需要企业财务具有较高的税收政策理解和处理能力,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企业多交税款或都少交税款,对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税务风险。 那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注意什么呢? 1、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对企业的账务结合企业开展的业务进行梳理,正确地进行账务处理; 2、梳理税务政策与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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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出现亏损是否可以申请退税?2021年03月18日 08:4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1号)规定,房地产企业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亏损视情况给予退税。 (1)有其他后续开发项目的,该亏损应按照税法规定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 (2)没有后续开发项目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出该项目由于土地增值税原因导致的项目开发各年度多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并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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