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202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2024年11月25日 09:10
- 202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公告》对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基本内容,发票号码和编码规则,旅客和单位查询、查验、下载、使用等事项作出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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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代理申报业务,你需要了解这些2024年11月23日 10:08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代理申报业务 你需要了解这些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为委托方开展代理业务时,应注意以下两点情况: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为委托人提供业务委托协议约定的涉税服务前或业务委托协议发生变更、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报送。 举例: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于2024年1月1日与某企业签订了服务协议,为该企业进行纳税申报代理业务,那么该机构需要在为企业首次开展纳税申报代理业务前通过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模块报送服务协议。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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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兄妹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2024年11月23日 10:06
- 兄妹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根据上述规定,兄妹之间无偿转让股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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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总分机构之间转移资产,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视同销售?2024年11月21日 08:46
- 总分机构之间转移资产,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视同销售? 答:企业将资产在总分支机构之间转移,在企业所得税上不需要视同销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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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取得彩票中奖收入如何办理纳税申报?2024年11月21日 08:45
- 个人取得彩票中奖收入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体育总局关于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体育总局公告2024年第12号)规定:“四、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彩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电脑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3000元至10000元(含)的个人办理免税申报,为电脑彩票和即开型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个人办理纳税申报。 …… 六、本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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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4年全国守信纳税人达4127万户,同比增加378万户2024年11月20日 15:09
- 2024年全国守信纳税人达4127万户,同比增加378万户 全国纳税信用年度评价结果显示,2024 年全国守信纳税人达 4127 万户,比 2023 年增加 378 万户,其中纳税信用最高等级 A 级纳税人数量近 335 万户,比去年增加 45.6 万户,诚信纳税企业数量稳步增长。 依法诚信纳税是企业合规的重要方面。随着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税收法治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依法诚信纳税是自身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保障。 企业在将税务合规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时,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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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旅客如何取得铁路电子客票?2024年11月20日 08:41
- 旅客如何取得铁路电子客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四、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通过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如实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铁路运输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如实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五、铁路运输企业通过铁路1230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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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乘坐飞机的旅客如需报销应取得何种凭证?2024年11月20日 08:39
- 乘坐飞机的旅客如需报销应取得何种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规定:“五、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按规定取得电子行程单或其他发票。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原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鼓励购买方收到电子行程单后,按照电子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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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行业有要求吗?2024年11月19日 09:01
-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行业有要求吗? 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以下是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一)烟草制造业。 (二)住宿和餐饮业。 (三)批发和零售业。 (四)房地产业。 (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六)娱乐业。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上述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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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将设备捐赠如何确定捐赠额?2024年11月19日 08:55
- 企业将设备捐赠如何确定捐赠额? 答:根据《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除另有规定外,公益性群众团体在接受企业或个人捐赠时,按以下原则确认捐赠额: (一)接受的货币性资产捐赠,以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捐赠额; (二)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捐赠额。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接受捐赠方不得向其开具捐赠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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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的哪些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2024年11月19日 08:52
- 企业的哪些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答: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一)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二)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三)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四)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五)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六)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七)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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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购买精装房,装修费是否包括在契税的计税价格中?2024年11月18日 08:50
- 纳税人购买精装房,装修费是否包括在契税的计税价格中?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的规定: 二、关于若干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形 (七)承受已装修房屋的,应将包括装修费用在内的费用计入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 公告自2021年9月1号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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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兄妹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2024年11月18日 08:48
- 兄妹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根据上述规定,兄妹之间无偿转让股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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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贷款购买商业公寓,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2024年11月14日 10:53
- 贷款购买商业公寓,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根据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商业公寓不属于住房,因此不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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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自然人允许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情形2024年11月14日 10:50
- 自然人允许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情形 问题: 自然人还允许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什么情况下? 答复: 是的,允许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二、关于临时税务登记问题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五、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情形: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八条的规定: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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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物流运输过程中把我们的货物毁损了,运输公司给的赔偿款,是否需要开具发票?增值税?2024年11月13日 08:38
- 物流运输过程中把货物毁损了,运输公司给的赔偿款,是否需要开具发票?交增值税? 答复: 单纯的赔偿款是不需要开具发票的,因为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也就是说,货物供应商收取这笔赔偿款,由于并不是货物供应商销售货物给物流公司带来的,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货物供应商无需开票给物流公司,开具赔偿款收据给物流公司即可,物流公司凭双方的赔偿协议,收据入账进行税前列支。 注意: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也有的货物损坏后,运输公司重新购买一部分新的货物补偿给购买方,这种情况下需要给运输公司开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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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对公账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需要给开户银行开发票吗?2024年11月13日 08:37
- 企业对公账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需要给开户银行开发票吗? 企业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并不是因为企业给银行提供了货物或者劳务服务等增值税应税行为而实现的收入,这部分收入是不征增值税的,因此不需要开具发票,企业直接凭借利息计息单冲减财务费用就可以。 借:银行存款 1200元 借:财务费用-利息 -1200元 注意: 这里的存款利息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具有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支付的存款利息。 参考一: 根据《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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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建筑施工工程,9%工程款和13%材料费分开开具发票吗?2024年11月11日 14:42
- 建筑施工工程,9%工程款和13%材料费分开开具发票吗? 若是单纯的包工包料的建筑工程,属于对外施工,提供的是建筑服务,应统一开具9%的工程款发票就可以了,不需要将材料按照13%单独开具,因为材料属于工程的成本组成了。 注意一: 当然有的建筑公司,也经营材料销售,这种兼营情况下就需要针对销售的建筑材料单独开具13%的材料发票。 注意二: 对于自产建筑材料,又提供建筑安装施工的,必须分别开票。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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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建筑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人员多,也需要缴纳残保金吗?2024年11月11日 14:40
- 建筑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人员多,也需要缴纳残保金吗? 建筑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当然需要依法缴纳残保金。由于人员多,难以享受30人(含)以下企业免征残保金优惠政策。 注意: 在残保金计算缴纳中,劳务派遣人员不进入用工单位,但计入劳务派遣公司。 参考: 1、《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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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工厂在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上建造厂房,土地的实际使用权在公司名下,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吗?2024年11月08日 09:08
- 按照规定,工厂属于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也就是谁使用、谁缴纳。 注意一: 企业在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上建造的厂房,拥有了实际的所有权,也应缴纳房产税。 注意二: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也就是说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参考: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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