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定期定额户营业额发生变化未向税务机关申报应承担哪些责任2025年12月25日 09:00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十九条规定: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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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可以申请办理停业吗2025年12月24日 08:21
- 一、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二、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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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主管税务机关对市场内的纳税人如何分类2025年12月23日 07:3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4〕154号)第九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市场内纳税人的经营规模、财务核算水平和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差异,对市场内的纳税人合理分类,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一般可将纳税人分为四类:(一)查账征收户:指在集贸市场内从事经营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定期定额征收户:指在集贸市场内从事经营,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且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三)未达起征点户和免税户: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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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发票开票额大于核定定额如何缴税2025年12月22日 16:26
-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4号)规定:四、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的纳税人正常申报时,按以下方法进行清算:(一)每月开票金额大于应征增值税税额的,以开票金额数为依据征收税款,并作为下一年度核定定期定额的依据。(二)每月开票金额小于应征增值税税额的,按应征增值税税额数征收税款。二、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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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申请停业后恢复经营,需要办理复业吗2025年09月26日 07:57
-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或比照定期定额户进行管理的个人独资企业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在停业期满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延长停业报告。已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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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11月税务热点问答2024年11月27日 08:49
- 热点问答10月28日~11月4日 一、我是个体工商户,每月经营额只有1万元左右,是否适用“按月30000元(含)以下”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0而免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取得经营所得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经营额(不含增值税)按月30000元(含)以下,或按季90000元(含)以下,则附征率为0%。如不符合上述情形,不适用该附征率规定,应按征收方式确定计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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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原定额是否可以沿用2023年11月24日 08:39
- 对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原经营者应当在变更之前,按照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注销规定清税。 经营者变更之后,定期定额予以保留。新经营者应缴税款从原经营者清税的次日起延续。如果原经营者清税时点在税款属期当中,未缴纳整个属期税款,新经营者在税款属期结束后,通过更正申报方式补充申报缴纳当期税款。如果原经营者清税时点在税款属期最后一日,已完整缴纳整个属期税款,新经营者自下一个税款属期开始正常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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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原定额是否可以沿用2023年05月08日 07:38
- 对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原经营者应当在变更之前,按照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注销规定清税。 经营者变更之后,定期定额予以保留。新经营者应缴税款从原经营者清税的次日起延续。如果原经营者清税时点在税款属期当中,未缴纳整个属期税款,新经营者在税款属期结束后,通过更正申报方式补充申报缴纳当期税款。如果原经营者清税时点在税款属期最后一日,已完整缴纳整个属期税款,新经营者自下一个税款属期开始正常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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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进行核定征收吗2023年04月05日 08:4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税函(2018)25号: 具体核定事项内容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难以实行查账征收的,要严格依法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由各地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确定。对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比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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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的,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嘛?按哪个税率2023年02月12日 07:26
- 个人所得税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六)参照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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