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安置残疾人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是否包含其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2025年10月14日 08:29
-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九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二、根据《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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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安置残疾人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是否包含其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2025年10月10日 07:57
-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九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二、根据《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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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疾人保障法2025年10月04日 10:19
- 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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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04日 10:18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三条 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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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确认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2025年10月03日 16:05
- 第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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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就业人员既是脱贫人口又是残疾人能否同时享受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和安置残疾人税收优惠2025年08月28日 08:05
- 《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规定,四、关于征管操作口径 ...... (四)企业招用的同一就业人员如同时具有多重身份(包括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等),应当选定一个身份享受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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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产税计税基础2025年08月06日 08:54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应缴纳房产税税额=房产原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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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年平均人数超过30人,安置的残疾人需要什么条件,怎么备案才能减免残保金2025年07月05日 12:14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广西的规定比例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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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文件是2025年07月02日 09:04
-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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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安置残疾人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是否包含其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2025年06月11日 07:32
-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九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二、根据《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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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确认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2025年04月16日 10:57
- 第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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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文件2025年04月12日 08:53
-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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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计算残保金时返聘人员及其工资计算在内吗2024年12月05日 08:43
- 计算残保金时返聘人员及其工资计算在内吗?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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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何减免优惠2024年12月03日 08:59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何减免优惠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四条规定,自2020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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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建筑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人员多,也需要缴纳残保金吗?2024年11月11日 14:40
- 建筑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人员多,也需要缴纳残保金吗? 建筑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当然需要依法缴纳残保金。由于人员多,难以享受30人(含)以下企业免征残保金优惠政策。 注意: 在残保金计算缴纳中,劳务派遣人员不进入用工单位,但计入劳务派遣公司。 参考: 1、《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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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租赁房屋的免租期房产税怎么计算?2024年09月16日 19:36
- 租赁房屋的免租期房产税怎么计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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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劳务派遣人员的残疾人保障金由哪个单位负责缴纳?2024年09月09日 08:41
- 劳务派遣人员的残疾人保障金由哪个单位负责缴纳?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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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期限2024年07月18日 07:49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4号》,自2024年起,将广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向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颁发机构同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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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确认用人单位的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24年07月12日 08:39
- 第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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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2024年05月29日 08:46
- 2024年5月19日是第三十四个全国助残日,今年的主题是:科技助残,共享美好生活以科技创新提升助残水平,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共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更好地发挥税费政策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的作用,让我们一起学习了解一下这些助残政策吧! 增值税 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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