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上不计提折旧,企业汇算清缴时是否可以其成本价计算折旧税前扣除2023年06月30日 08:01
- 根据国家税务直接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会计上不计提折旧,不属于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因此不得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阅读(2)
- [财税资讯]怎么更正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的申报2023年06月09日 08:00
- 更正申报财务报表,可更正当期以及往期已申报的记录。 选择需要更正报表的;所属期起止,申报状态为;已申报,查询获取已申报数据。点击报表名称,页面跳转置申报错误更正模块,点击财务报表错误更正。
- 阅读(9)
- [财税资讯]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的办理途径有哪些2023年06月08日 08:01
- 分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是被办税授权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具体地点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如果是被任职受雇、被申报收入或被财务可以通过发起异议申诉进行处理。 3.如果是被法人需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 阅读(4955)
- [财税资讯]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2023年05月19日 08:29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 二、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
- 阅读(9)
- [财税资讯]新公司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要备案什么报表2023年04月13日 06:37
- 纳税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报送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3)执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 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度和按年度分别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
- 阅读(19)
- [财税资讯]资金占用费额外支付的利息,是否可在支付当期作为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税前扣除,还是应该计入股权投资成本,转让股权时再税前扣除2023年04月03日 08:56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规定:股权转让收入是自然人股东主转让股权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 阅读(11)
- [财税资讯]新公司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要备案什么报表2023年03月28日 09:05
- 根据纳税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报送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3)执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 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度和按年度分别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执行《企业
- 阅读(23)
- [财税资讯]新公司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要备案什么报表2023年03月08日 08:35
- 纳税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报送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3、执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 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度和按年度分别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
- 阅读(9)
- [财税资讯]公司变更地址,供应商发票仍使用旧地址,请问影响使用吗?需要退回重开吗2023年02月27日 08:50
-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 阅读(15)
- [财税资讯]公司变更法人,股权转让,请问去税局办理股权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什么资料2023年02月25日 10:13
- (一)《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一式2份 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一人一式2份 三)《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印花税)一人一式2份 四)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复印件。 五)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股权原值的证明资料。 初始投资的,提供企业章程或投资协议,入股当期财务报表,印花税完税凭。 购买股权的,提供股权转让合同,印花税完税凭证。七)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签订日被投资企业上个月的财务报表。
- 阅读(11)
- [财税资讯]2019年年财务报表忘记申报,可以登陆广西税务网补申报吗2023年02月07日 10:07
- 自2019年1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2号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度和按年度分别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年度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19年11月1日前,财务报表报送期限和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一致,纳税人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并报送财务报表,若备案信息有误应先修改备案信
- 阅读(9)
- [财税资讯]一照一码变更,税务如何办理?2022年12月30日 08:50
- 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 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变更信息, 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 一照一码户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 阅读(2)
-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不用申报财务报表吗?2022年12月13日 08:52
-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度和按年度分别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年度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三)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按年度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
- 阅读(16)
- [财税资讯]公司注销,以前季度的财务报表未申报,现财务备案是按年度申报,季度的申报不了,该怎样操作?2022年12月07日 08:55
- 自2019年1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2号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度和按年度分别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年度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019年11月1日前,财务报表报送期限和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一致,纳税人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并报送财务报表,若备案信息有误应先修改备案
- 阅读(12)
- [财税资讯]公司转让股份,需要提交什么资料?2022年12月01日 08:59
-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印花税)、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复印件、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股权原值的证明资料(1、初始投资的,提供企业章程或投资协议,入股当期财务报表,印花税完税凭证。2、购买股权的,提供股权转让合同,印花税完税凭证)、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签订日被投资企业上个月的财务报表;是否还有其他可咨询当地主管局核实
- 阅读(10)
- [财税资讯]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税务如何办理?2022年11月26日 08:52
- 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 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变更信息, 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 一照一码户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 阅读(11)
- [财税资讯]电子税务局财务报表无法申报,提示与备案制度不匹配如何处理?2022年11月16日 09:47
-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年报,一般纳税人季报,年报;请检查进入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页面后所选择的内容是否都与备案的时是一致的,如:选择所属期、制度准则等
- 阅读(18)
- [财税资讯]经营范围没有的项目,能开发票吗?2022年09月15日 08:38
- 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可如实开具发票。 根据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
- 阅读(9)
- [财税资讯]现在不需扫描认证,收到的密码区打印压线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要退回重开呢?2022年09月10日 12:18
- 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收到的密码区打印压线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退回重开。
- 阅读(9)
- [财税资讯]统借统还业务2022年08月30日 08:16
- 根据财税2016 36号 统借统还业务: (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 阅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