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普票作废是否需要收回全部联次?2022年10月30日 13:50
- 开具有误的需收回发票全部联次;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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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电子烟的消费税计税价格怎么确定?2022年10月29日 09:14
-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第四点,关于计税价格,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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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5%差额缴纳增值税,现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2022年10月24日 08:53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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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需要缴纳增值税吗?2022年10月23日 10:27
- 根据《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第四条、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第六条、本公告所称饮水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本公告所称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饮水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根据《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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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如何缴纳增值税?2022年10月14日 19:1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十二、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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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应提供哪些材料?2022年10月10日 11:18
- 纳税人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纳税人身份证件;(二)现住房的房屋销售合同;(三)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房屋销售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四)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报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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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022年10月08日 08:34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免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应地,购买方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购买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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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快递收派服务税收优惠2022年10月04日 08:45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 快递收派服务,是指从事快递业务的纳税人提供的收派服务,即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其中,收件服务,是指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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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销售设备与服务应该开具税率多少的发票?2022年10月02日 08:4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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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已认证的进项发票有误如何处理?申报表如何进项转出吗?2022年09月29日 08:48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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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理财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2022年09月27日 08:22
- 1.根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销售服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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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农业生产者培育的树苗销售要交增值税吗?2022年09月25日 10:1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综上所述,个人自己种植销售的苗木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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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转让无形资产销售2022年09月22日 08:53
- 财税〔2016〕36号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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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分公司注销后,总公司收回分公司的资产需要交增值税吗?2022年09月19日 09:18
- 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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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将公交车的车身出租给他人用于发布广告取得收入应按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2022年09月19日 09:12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第(六)项现代服务第5条租赁服务第(2)款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此规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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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要交增值税吗?2022年09月16日 08:41
- 需要。根据财税2016 36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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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经营范围没有的项目,能开发票吗?2022年09月15日 08:38
- 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可如实开具发票。 根据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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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地产企业销售尾盘土地增值税什么时候要申报?2022年09月14日 08:43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第五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作出清算审核结果后,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以下简称“清算审核后再转让房地产”),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清算审核后再转让房地产的纳税人应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进行纳税申报(含零申报)。 (二)清算审核后再转让房地产应当区分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清算审核后再转让房地产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审核结果确认的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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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清算后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申报要什么资料?2022年09月14日 08:39
-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2份、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2份、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需提供减免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复印件、《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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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遗失专票如何处理2022年09月11日 10:59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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