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企业工会发放的实物福利是否要缴纳个税?2021年12月27日 21: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所以,企业工会发放的实物福利不用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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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开发商逾期支付拆迁款的利息按什么申报缴纳增值税?2021年12月27日 21:24
- 属于开发商支付的属于资金占用而支付的,依据财税2016 36号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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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2021年12月25日 15:46
- 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以及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等。资产处置方式按资产变现分为终极处置和阶段性处置。终极处置主要包括破产清算、拍卖、招标、协议转让、折扣变现等方式;阶段性处置主要包括债转股、债务重组、诉讼及诉讼保全、以资抵债、资产置换、企业重组、实物资产再投资完善、实物资产出租、实物资产投资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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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视同销售行为2021年12月25日 15:21
-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另一个机构用于销售; (四)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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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水资源税税收减免2021年12月24日 22:17
- 1.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2.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 3.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军队、武警部队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的,免征水资源税。 4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5.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征水资源税。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征或减征水资源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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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2021年12月24日 22:13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2019年11月28日发布《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12月1日起,北京、天津 、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陕西、宁夏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由征收水资源费改为征收水资源税。 除规定情形外,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水资源税实行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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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资讯]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第三期专题讲座 --2021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2021年12月24日 19:25
- 2021年12月24日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在培训室开展“2021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专题讲座,由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欧聚安所长主讲。 此次讲座的主要内容:一、2021年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准备工作。三、收入的确认。四、税前扣除的原则与扣除的明细项目。五、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列注意事项。 学员们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又有了新的认知,进一步拓宽财务的工作思路。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收入以纳税为原则,以不纳税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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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2)2021年12月23日 18:53
-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二、纳税期限: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应税污染物排放地,是指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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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1)2021年12月23日 18:47
- 一、征管方式 环境保护税采用“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方式。 二、数据传递和比对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人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纳税人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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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环境保护税税收减免政策2021年12月22日 19:21
- 一、暂免征税项目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 准的。 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二、减征税额项目 1.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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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环境保护税特点2021年12月22日 19:17
- 环境保护税是对在我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其立法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环境保护税特点: 1.属于调节型税种。 2.其渊源是排污收费制度。 3.属于综合型环境税。 4.属于直接排放税。 5.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规定了幅度定额税率。 6.采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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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当年度的支出没有及时取得有效凭证,次年度才取得发票,应该如何税前扣除?2021年12月21日 17:50
- 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需补充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特殊情况: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政策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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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房屋互换需要缴纳契税吗?2021年12月21日 17:45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包括房屋互换。 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房屋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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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不缴纳水资源税的情形2021年12月20日 19:49
-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用水的。 4.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 5.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6.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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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不缴纳环境保护税的情形2021年12月20日 19:35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3.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稅,但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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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股权持有损失税务处理2021年12月18日 20:08
- 股权投资损失作为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企业的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符合下列五类情形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可以作为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五类情形是: (一)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三)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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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2021年12月18日 20:05
- 企业将不同类比的资产捆绑打包,以拍卖、询价、竞争性谈判、招标等市场方式出售,其出售价格低于计税成本的差额,可以作为资产损失并准予在税前申报扣除,但应出具资产处置方案、给类资产作价依据、出售国产的情况说明、出售合同或协议、成交及入账证明、资产计税基础等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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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房产税缴纳时间的确定2021年12月17日 18:45
- 企业缴纳房产税,对于不同的房产类型,房产税缴纳时间的确定情形如下: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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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员工的出差补助的规定2021年12月17日 18:42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差旅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公告》的相关规定,除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广西区内企业的出差人员,出差补助个人所得税规定如下: 1.差旅费实行实报实销办法的,出差人员取得的出差补助在以下限额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区内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区外出差的每人每天120元。超出限额的部分,并入当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办法的,出差人员在凭合法票据扣除实际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后,取得的出差补助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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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印花税的核定征收2021年12月16日 21:09
- 印花税可以采用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两种缴纳方式。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并予以征收: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凡订立了应税合同或合同性质的协议,而未载明数量金额的;或者虽载有数量金额但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3.纳税人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期限申报,或申报不实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或拒不提供应税凭证的; 4.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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