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如何计算2025年02月19日 17:47
- 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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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025年02月13日 15:32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发文单位:文号:财税〔2016〕36号附件1发文日期:2016-03-23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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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体工商户,今年已就经营所得预缴税款,还能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吗2025年02月13日 15:20
- 个体工商户,今年已就经营所得预缴税款,还能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吗 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前几个月已就经营所得预缴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应减征的税款,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缴纳的,可申请退税;也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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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025年01月21日 14:45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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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啦!须在3月底前完成2025年01月17日 08:45
- 这项汇算清缴开始啦!须在3月底前完成 提醒!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哪些人需要办理?如何办理?我们梳理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热点问答和操作指南,赶紧收藏起来备用!1什么是经营所得?(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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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老板借款,年度终了未还,是否存在个税?2025年01月08日 10:24
- 老板借款,年度终了未还,是否存在个税? 答复: 需要看看什么类型的企业 1、对于公司来讲,关于个人股东的借款,年度终了就是12月31日。 2、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来讲,关于个人投资者的借款,是一年的期限。 参考: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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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11月税务热点问答2024年11月27日 08:49
- 热点问答10月28日~11月4日 一、我是个体工商户,每月经营额只有1万元左右,是否适用“按月30000元(含)以下”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0而免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内取得经营所得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经营额(不含增值税)按月30000元(含)以下,或按季90000元(含)以下,则附征率为0%。如不符合上述情形,不适用该附征率规定,应按征收方式确定计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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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24年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2024年11月06日 08:42
- 2024年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3、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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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纳税信用补评有什么要求2024年10月18日 08:52
- 企业纳税信用补评有什么要求 纳税人因以下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 1.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2.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3.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4.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的; 5.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自愿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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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等自然人签订借款合同,是否可以视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免税政策2024年10月10日 22:54
- 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等自然人签订借款合同,是否可以视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免税政策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6号)等文件规定,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一是金融机构应以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是否为小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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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役士兵有哪些税收优惠2024年10月01日 06:39
- 退役士兵有哪些税收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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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开具《无欠税证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2024年09月17日 01:01
- 开具《无欠税证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7号)规定:“四、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办税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申请开具,无需提供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 未办理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区分以下情况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一)单位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登记机关发放的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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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自然人个人申请代开建筑安装服务发票,个人所得税按什么税目征收2024年08月27日 08:59
- 根据国税发〔1996〕127号第三条规定,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自然人个人申请代开建筑安装服务发票,应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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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自然人以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纳税人识别号的编制规则是什么2024年08月13日 08:53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6号)规定: 一、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居民身份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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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能否减免可以参考六税两费减半条件吗2024年08月08日 08:26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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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同一控制下两个子公司之间无偿划转资产,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要视销售吗2024年08月07日 08:17
-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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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新《公司法》7月1日实施后,个体户能否成为公司的股东2024年08月01日 08:16
- 答复:不可以,个体工商户不得成为公司股东。 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自然、非法人主体可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投资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参考:按照《民法典》,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出资的,应当以自然人名义出资办理登记。注意:7月1日后,一个自然人可以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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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新《公司法》7月1日实施后,个体户能否成为公司的股东2024年07月30日 09:13
- 答复: 不可以,个体工商户不得成为公司股东。 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自然、非法人主体可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投资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按照《民法典》,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出资的,应当以自然人名义出资办理登记。注意:7月1日后,一个自然人可以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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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该政策只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能否减免可以参考六税两费减半条件2024年07月06日 08:33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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