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退役士兵有哪些税收优惠2024年10月01日 06:39
- 退役士兵有哪些税收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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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同一重点群体人员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办多家个体工商户能否都享受重点群体或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税收优惠2024年04月24日 08:28
- 《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规定,四、关于征管操作口径 (一)同一重点群体人员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办多家个体工商户的,应当选择其中一户作为政策享受主体。除该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变更经营者或转型为企业外,不得调整政策享受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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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如何填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2024年02月17日 12:55
- 为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优化完善延续了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享受税费优惠减免政策需要留存哪些资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申报时,注明其退役军人身份。并将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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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2024年01月14日 09:57
- 享受主体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享受条件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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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创业就业可以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08月12日 06:46
-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享受条件】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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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安置残疾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能否同时享受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07月28日 08:06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 七、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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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伍军人、残疾人、开办公司相关优惠政策2023年07月20日 08:15
- 1、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2、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四十)军队转业干部就业。2.为安置自主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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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安置残疾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能否同时享受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06月26日 08:35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 七、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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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伍军人有什么纳税优惠政策吗2023年02月14日 09:04
-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4 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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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政策2022年10月01日 12:56
- 【享受主体】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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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减免税规定2021年08月28日 18:38
- 根据桂财税[2019]13号,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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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退役士兵定额扣除规定2021年07月07日 08:37
- 根据【桂财税2019 13号】,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 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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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有什么优惠政策2021年03月17日 09:08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第一条规定:“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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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招用退役士兵的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02月17日 19:50
- 你知道广西企业招用退役士兵都有那些税收优惠政策吗? 根据 桂财税2019 13号文 二、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关注财瑞君,税收优惠政策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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