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增值税税收优惠2025年06月02日 10:27
- 根据《增值税法》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法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前款规定的起征点标准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二)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三)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
- 阅读(1)
- [财税资讯]退税商店的变更和注销应如何办理2025年05月09日 08:1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的规定,第六条 退税商店备案资料所载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有关变更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退税商店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应当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由主管税务机关终止其退税商店备案,并收回退税商店标识,注销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系统用户。 第
- 阅读(1)
- [财税资讯]进出口企业退税有什么要求2025年05月07日 07:47
-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下列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本通知所称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本通知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
- 阅读(2)
- [财税资讯]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2025年05月03日 07:43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根据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退税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境内建造船舶企业向运输企业销售符合条件的船舶,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以下简称船舶退税),由购进船舶的运输企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退税。 应予退还的增值税额,为运输企业购进船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第三条 主管运输企业退税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船舶退税的备案、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第四条 适用船舶退税政策的运输企业,应当于首次申报船舶退税时,凭
- 阅读(2)
- [财税资讯]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2025年05月03日 07:42
- 一、推动离境退税商店增量扩容 (一)优化离境退税商店布局。鼓励各地区在大型商圈、步行街、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所、机场、客运港口、酒店等增设退税商店,扩大退税商店覆盖面。积极引导国际名品、国货潮品、老字号店铺、文创店、纪念品店、礼品店、特产店等成为退税商店。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打造一批离境退税特色街区。 (二)放宽离境退税商店备案条件。将离境退税商店备案条件在现行的纳税信用级别A级和B级基础上增加M级,允许新开商店在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成为退税商店。优化离境退税商店备案流
- 阅读(1)
- [财税资讯]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5年05月02日 15:22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境外旅客入境消费,按照《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的决定,按照离境退税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二、将第二条第四款修改为:退税商店,是指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境外旅客从其购买退税物品离境
- 阅读(1)
- [财税资讯]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在单证备案方面有什么要求?2025年03月21日 09:05
- 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在单证备案方面有什么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规定,六、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货物的,除按照现行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单证备案外,还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无法取得出口合同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海外仓订仓单、自营海外仓所有权文件、租赁海外仓租赁协议或其他可佐证海外仓使用的相关资料等进行单证备案。 (二)纳税人
- 阅读(3)
- [财税资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是否需要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2025年02月24日 17:07
- 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是否需要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修改和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修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规定:“ 四、简化红字专用发票办理手续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
- 阅读(5)
- [财税资讯]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完善保密制度2024年12月02日 11:25
-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完善保密制度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明确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依法取得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资质。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对其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规范完善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
- 阅读(5)
- [财税资讯]企业迁到了外地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是不是要重新操作?2024年10月16日 08:35
- 企业迁到了外地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是不是要重新操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第四条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
- 阅读(1)
- [财税资讯]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境内公司并选择递延纳税的是否需要备案?备案有何要求?2024年10月04日 10:37
- 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境内公司并选择递延纳税的是否需要备案?备案有何要求?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五、配套管理措施(一)对股权激励或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
- 阅读(13)
- [财税资讯]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增值税的规定2024年09月02日 09:30
- 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增值税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47号)规定:“二、关于黄金交易的有关征税规定 1.为便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按照黄金交易所章程规定注册登记的会员以及按照黄金交易所章程规定登记备案的客户,通过黄金交易所进行的标准黄金产品交易并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发票》(结算联),未发生实物交割的,由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按实际成交价格向黄金交易所开具普通发票,并免征增值税;如发生
- 阅读(12)
- [财税资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4年07月12日 08:40
- 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现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二、本公告所称境内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
- 阅读(12)
- [财税资讯]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纳税信用修复2024年06月29日 08:42
- 01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2.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3.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4.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5.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 阅读(9)
- [财税资讯]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2024年05月28日 09:53
- 一、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二、本公告所称境内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此期间行权的,可按本公告规定执行。纳税人在2023年1月
- 阅读(10)
- [财税资讯]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热点问答2024年05月14日 08:19
- 为进一步加力支持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广大经营主体开展外贸出口业务,便于企业掌握出口退税现行规定、及时了解出口退税便利化举措,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出口退税热点问题,整理了问答集锦。一起来看看吧 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保存期是多久? 问:我公司是一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委托我公司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已在2023年12月办理委托代办退税备案,我公司还需要再办理代办退税备案吗? 答:不需要。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生产企业完成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后,即可为该生产企业申报代办退税
- 阅读(15)
- [财税资讯]哪些情形需要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2024年04月21日 11:56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
- 阅读(0)
- [财税资讯]办理优惠备案之后,企业信息变更,要重新备案吗2024年04月06日 20:37
- 符合核准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应当提交核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准确认后方可享受。纳税人享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减免税资质进行重新审核。 若您属于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等。优惠事项的名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享受优惠时间、后续管理要求等,企业信息变更,优惠事项不受影响。
- 阅读(16)
- [财税资讯]出口退(免)税备案之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备案后还能申报退(免)税吗2024年03月26日 10:17
- 问: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2023年12月已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但在2023年6月已出口了一批货物,请问该笔货物能否申报退(免)税? 答:可以。 贵公司在出口退(免)税备案之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以及消费税退(免)税或免税。 相关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
- 阅读(10)
- [财税资讯]厂房在建工程,有的施工发票尚未取得,何时转为固定资产2024年03月11日 08:27
- 竣工结算时,厂房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办理验收手续日期一般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若是有的施工发票尚未取得,可以暂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结转计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等最终发票到来,在直接调增或调减固定资产成本。 暂估价值结转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预算造价书、合同、发票等资料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依据。 注意一: 厂房投入使用的,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自行建造的自用房产交付使用后,若是长期
- 阅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