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二手车交易的反向开票2023年03月07日 09:05
- 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备案企业应如实填报经营内容等信息,商务部门要及时将备案企业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税务部门。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依据 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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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2019年年财务报表忘记申报,可以登陆广西税务网补申报吗2023年02月07日 10:07
- 自2019年1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2号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度和按年度分别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年度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19年11月1日前,财务报表报送期限和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一致,纳税人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并报送财务报表,若备案信息有误应先修改备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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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手续吗2023年02月01日 08:48
- 按照税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我们全面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我们在申报表中设计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限制或禁止行业等相关指标,采取电子申报的企业,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预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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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办理优惠备案之后,企业信息变更,要重新备案吗?2023年01月27日 08:44
- 根据符合核准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应当提交核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准确认后方可享受。纳税人享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减免税资质进行重新审核。若您属于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等。优惠事项的名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享受优惠时间、后续管理要求等,企业信息变更,优惠事项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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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税务注销的流程是什么?2022年12月14日 08:56
-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我要办税】【个性化办税】【套餐及组合业务】【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下一步】进入套餐资格检查页面,查看【欠税、罚款列表】、【逾期申报列表】、【企业所得税汇总分支机构备案信息】、【其他事项监控】这四个部分中未办结事项,此时需保证您无欠税、处罚、逾期申报、留存结存发票等事项。预检不通过的事项可点击办理;模块中的红色字体直接跳转办理。 2、套餐资格检查通过后,页面弹出提示:您符合注销即办条件,是否确定注销,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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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注销,以前季度的财务报表未申报,现财务备案是按年度申报,季度的申报不了,该怎样操作?2022年12月07日 08:55
- 自2019年1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2号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度和按年度分别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年度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019年11月1日前,财务报表报送期限和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一致,纳税人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并报送财务报表,若备案信息有误应先修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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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办理优惠备案之后,企业信息变更,要重新备案吗?2022年11月25日 18:50
- 符合核准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 应当提交核准材料, 提出申请, 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准确认后方可享受。纳税人享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减免税资质进行重新审核。 若您属于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等。优惠事项的名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享受优惠时间、后续管理要求等,企业信息变更,优惠事项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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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电子税务局财务报表无法申报,提示与备案制度不匹配如何处理?2022年11月16日 09:47
-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年报,一般纳税人季报,年报;请检查进入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页面后所选择的内容是否都与备案的时是一致的,如:选择所属期、制度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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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确定出售住房和重新购买住房的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8:49
-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预填上述涉税信息,纳税人可以与缴税时取得的完税证明上标注的时间进行核对。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纳税人可以依据房屋交易合同据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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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应提供哪些材料?2022年10月10日 11:18
- 纳税人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纳税人身份证件;(二)现住房的房屋销售合同;(三)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房屋销售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四)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报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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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手续吗?2022年09月30日 08:53
- 按照税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我们全面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我们在申报表中设计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限制或禁止行业”等相关指标,采取电子申报的企业,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预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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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信用修复2022年09月03日 08:34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一)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二)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三)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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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信用修复应当在什么时候办理?2022年01月30日 23:10
- 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纳税人,失信行为已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可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纳税人,失信行为尚未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无需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将调整纳税人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并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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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可以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的条件2021年11月22日 19:19
- 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1、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2、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3、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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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的起征点是多少2021年11月19日 20:53
- 《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条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在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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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需要事先备案2021年09月08日 19:50
- 现阶段,符合税收规定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不需要事先备案。企业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相关规定留存备查的资料,以备税务局查询时予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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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夫妻之间的房产进行加名、减名或更名要交契税吗?2021年08月06日 19:17
- 夫妻之间的房产,在购买备案时可能只签署一方的名字。后来因需要再对房产进行增加或变更另一方的名字。增名或更名后,此房产要缴纳契税吗?在《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中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而在即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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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有什么优惠政策2021年03月17日 09:08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第一条规定:“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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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登记(备案)申请书2021年03月04日 00:05
- □基本信息(必填项) 隶属企业 (单 位)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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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代理]在自贸区注册公司好处注意事项2021年03月01日 17:25
- 由于自贸区为很多公司提供了很好的政策和便利,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自贸区注册公司,那到底提供了什么样的福利,让人们争相抢夺呢。 首先,资金以认缴方式注册,在一般的地方股东必须按照约定的方式缴纳注册资本,缴纳完后才能拿到工商营业执照,但是自贸区在不缴纳注财瑞君册资本的情况下也可以拿到执照,而且贸易自由,其实质就是免税,可以在海外和自贸区自由进出,以及寄存货物,而且不缴纳关税,也不用海关检查。 其次,自贸区注册公司对外资开放降低投资者的要求,对外资公司实行的是备案制,除负面清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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