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纳税人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具体凭证是指哪些2023年11月16日 08:47
-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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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办理优惠备案之后,企业信息变更,要重新备案吗2023年11月16日 08:45
- 符合核准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应当提交核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准确认后方可享受。纳税人享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减免税资质进行重新审核。 若您属于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等。优惠事项的名称、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据、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享受优惠时间、后续管理要求等,企业信息变更,优惠事项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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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2023年11月15日 08:57
- 没有变化。 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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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没有取得发票,是否可以扣除2023年11月13日 08:23
-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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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保金的工资总额如何计算2023年11月10日 08:12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单位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不超过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公车改革补贴。 另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17〕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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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11月03日 08:59
- 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保障性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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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房企利用地下室建造的 机械车位,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如何处理2023年10月31日 08:51
-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纳税人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为公共事业建造的公共设施。 符合条件可按配套设施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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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合伙企业公司,申报个税时,合伙人工资能申报吗2023年10月27日 08:49
- 投资者从经营所得中给本人发放工资,这笔工资仍为经营所得的一部分,在计算经营所得时不能扣除。因此不能按工资薪金所得作为成本费用,也无需办理扣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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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土地增值税如何缴纳2023年10月26日 09:11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70号)规定: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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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一老一小”扣除提高后的标准是多少2023年10月23日 08:56
- 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现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也就是说,每个孩子从出生到完成学历教育,其父母每个月可以在税前扣除2000元,每年2.4万元,这些扣除可以由父母双方分别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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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由于预缴的时候,是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开缴税的,请问现在申请退税是分开申请还是由总机构一起申请2023年10月19日 08:23
-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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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有啥具体要求2023年10月16日 08:38
- 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公告》里说的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具体是指什么要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对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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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纳税人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具体凭证是指哪些2023年10月15日 13:03
-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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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2023年10月13日 09:00
- 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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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没有申报代扣代缴个税的工资、薪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023年10月10日 08:35
- 没有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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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汇算清缴之前未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能否税前扣除2023年10月09日 11:07
- 企业年底计提了100万元工资薪金,但是次年汇算清缴之前没有钱发放,请问计提的这100万元工资薪金能否在当年税前扣除? 汇算清缴之前未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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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找一批人员虚列工资薪金,该工资薪金能否税前扣除2023年10月09日 11:04
- 企业经常找一批人员身份信息当做企业职工来列支工资,目的就是为了增加企业费用,再就是把高工资的人员拆分到多个人员名下降低个人所得税,请问支付的这部分人员虚列的工资薪金能否在当年税前扣除? 属于不合理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 案例:某市税务局在进行汇算清缴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某礼品销售公司营业收入变动异常,有的月份突增、有的月份突降,企业负责人的解释是礼品行业季节性非常强,遇到节假日才是销售的旺季,但是稽查人员又发现企业的期间费用变动也异常,特别是工资,有收入的月份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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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找员工以票抵工资奖金,该部分抵扣的工资薪金能否税前扣除2023年10月08日 10:30
- 问题:企业职工工资薪金个税高,要求员工找票抵工资奖金,发票都是正规发票,请问这部分用发票抵的工资薪金能否税前扣除? 答复:这部分发票属于虚开发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不得税前扣除。 参考案例:2019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通过金三大数据监测发现,K房产公司工资薪金列支异常(公司大多数员工的月工资上报数据基本在3400元左右),稽查人员进户检查发现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明细账中摘要有很多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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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关于工资薪金的几个小问题2023年10月08日 10:27
- 1、计提了工资就要申报缴纳个税吗? 答:不需要。只有发放工资薪金的时候才需要扣缴申报个税,因为工资薪金的个税遵循的是收付实现制而不是权责发生制 2、计提了的工资还没有实际发放,是不是不允许税前扣除? 答:不是的,只要是次年汇缴之前发放完毕,就允许在工资薪金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3、计提的工资薪金,是不是一定允许税前扣除了? 答:不是的。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税前扣除: (1)实际发生; (2)合理的工资薪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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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申报工资总额比对有异常怎么办2023年10月07日 08:37
- 一、两者差异的原因有哪些? 1、正常的、合理的原因 (1)计提了年终奖 企业当年预提的年终奖在次年5月31日之前发放的, 可以在当年税前扣除,但个税是实际发放时(次年)才扣缴,形成了差异。 (2)拖延了员工的工资 企业账面上计提了员工的工资,但拖延至次年5月31日之前发放,个税在次年实际发放时才扣缴,形成了差异。 2、不合理的原因 (1)多列工资薪金支出 比如,企业伪造了工资发放明细表虚列成本以及工资薪金的核算范围不正确等 (2)少申报工资薪金收入 主要有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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