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我单位车辆违章缴纳罚款,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吗?2024年09月26日 11:21
- 我单位车辆违章缴纳罚款,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企业支付的行政性罚款不允许在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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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免税额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24年08月04日 07:17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规定: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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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发生的差旅费和支付给劳务公司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2024年07月10日 09:0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第八条 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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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外,个人投资者从投资企业借款年底未归,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24年06月01日 06:56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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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的款项,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024年05月31日 08:5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 )规定: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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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如何确定的,有哪些必要程序2024年03月02日 08:52
-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领域,也是公司具有什么样的生产项目、经营种类、服务事项。公司所以需要确定经营范围,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投资者需要知道公司资金的投向,也就是资金投入的项目和承担风险的界限;2.公司在经营中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大体界定;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可以认识自己权限所及的领域;4.建立和维护一定的管理秩序、经营秩序,防止无序状态。 公司需要有一定的经营范围,这个经营范围不是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或指定的,而是由公司自行确定的,这是符合社会主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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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如何确定的,它有哪些必要程序2024年01月18日 08:29
-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领域,也是公司具有什么样的生产项目、经营种类、服务事项。公司所以需要确定经营范围,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投资者需要知道公司资金的投向,也就是资金投入的项目和承担风险的界限;2.公司在经营中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大体界定;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可以认识自己权限所及的领域;4.建立和维护一定的管理秩序、经营秩序,防止无序状态。 公司需要有一定的经营范围,这个经营范围不是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或指定的,而是由公司自行确定的,这是符合社会主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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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合伙企业公司,申报个税时,合伙人工资能申报吗2023年10月27日 08:49
- 投资者从经营所得中给本人发放工资,这笔工资仍为经营所得的一部分,在计算经营所得时不能扣除。因此不能按工资薪金所得作为成本费用,也无需办理扣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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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所得税政策2023年08月28日 08:56
- 1.对企业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 2.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规定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3.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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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增值税政策2023年08月25日 08:30
- 1.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2.对单位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按金融商品转让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 3.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4.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委托境内公司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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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所得税政策2023年08月25日 08:29
- 1.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具体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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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08月24日 08:07
- 现就延续实施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以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以下简称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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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经营所得后,将剩余利润打到投资者的账户缴个税吗2023年08月06日 16:30
- 国家税务总局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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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如何操作申报2023年07月08日 08:38
- 1、登录扣缴端软件,人员信息采集--添加采集投资者信息并报送,再点击经营所得年度汇缴申报点击修改按钮,填写收入、费用等数据,然后点击确定进行保存; 2、双击姓名打开申报表确认纳税信息填写无误后,勾选姓名,点击左上角提交申报30秒倒计时结束后自动获取反馈(若是获取不到,也可以手动点击获取反馈,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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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进行税前扣除2023年07月06日 08:33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这个特殊工种保费的范围目前税法方面并无文件进行进一步解释了,也可以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查询一下。人身意外险目前只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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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合伙企业申报提示当期属期无有效的投资者,请先维护投资者信息再申报2023年06月12日 08:14
- 提示未获取到有效的投资者信息您点击软件左侧单位信息申报管理投资者信息若可以看到投资者,再点击征收方式查看纳税期限(若为季度,则自然月1、4、7、10申报哦); 若纳税期限不正确或查询不到投资者信息,说明在税局登记的投资者信息或有效期不正确,需要联系税局修改后再返回软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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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进行核定征收吗2023年04月05日 08:41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税函(2018)25号: 具体核定事项内容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难以实行查账征收的,要严格依法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由各地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确定。对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比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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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社保滞纳金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2023年04月03日 08:5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因此,逾期缴纳社保的滞纳金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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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2023年02月01日 08:47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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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股东从自己的公司拿钱且不归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2022年09月27日 08:21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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