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去税务大厅代开“建筑劳务”发票,属于“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报酬”
答复:
个税上属于“经营所得”。发包方在支付包工头劳务费的时候,不需要扣缴个税了。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三条规定,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