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子公司向境外香港100%母公司支付股息红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境内子公司向境外如香港100%母公司支付股息红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第三款是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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