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内容写“建筑服务-刮腻子工程服务”,这样写,可以吗
纳税人自开发票时,发票上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由“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名称”两部分组成,其中“税收分类”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中的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选择填写,“名称”由开票人手工录入,根据业务实质据实填写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纳税人自开发票时,发票上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由“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名称”两部分组成,其中“税收分类”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中的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选择填写,“名称”由开票人手工录入,根据业务实质据实填写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