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客户为一般纳税人时,能否抵扣进项税
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销售额9万元,为客户开具发票时因无法确认本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10万元,开具了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还能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吗?个别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您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客户如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凭开具的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您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客户如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凭开具的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