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瑞君

财瑞君 —— 企业税务诊断师专注规范合法的税务筹划
全国服务热线0772-2106515
137-0772-5898

热门搜索关键词:税收筹划公司税务筹划税收筹划咨询纳税筹划企业税务筹划

纳税人买房后已缴纳了契税,在办理产权证之前与房开商解除了购房合同,已超出税收征管法规定的三年退税期限,是否仍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契税

返回列表 来源:财瑞君 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纳税人买房后已缴纳了契税,在办理产权证之前与房开商解除了购房合同,已超出税收征管法规定的三年退税期限,是否仍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契税扫一扫!
浏览:- 发布日期:2023-11-14 14:50: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因此,纳税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解除购房合同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契税。

推荐阅读

    【本文标签】:契税
    【责任编辑】:财瑞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