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
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为使大家更加全面熟悉了解政策、更加高效准确适用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今天带你了解:纳税人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
01 享受主体
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的纳税人。
02 享受内容
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03 享受时间
2007年7月1日起持续享受。
04 享受条件
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是指农业节水滴灌系统专用的、具有制造过程中加工的孔口或其他出流装置、能够以滴状或连续流状出水的水带和水管产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并与PVC管(主管)、PE管(辅管)、承插管件、过滤器等部件组成滴灌系统。
纳税人销售免税的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应一律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5 申报时点
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对应税款所属期申报。
06 办理材料
申报享受,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07 享受方式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方式办理。
08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
09 政策案例
A公司主营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2008年8月销售相关产品(不含税)546984元,应纳增值税546984×13%=71107.92元,因其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相关规定,公司销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开具普通发票,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免税额71107.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