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见问答]建筑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人员多,也需要缴纳残保金吗?2024年11月11日 14:40
- 建筑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人员多,也需要缴纳残保金吗? 建筑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当然需要依法缴纳残保金。由于人员多,难以享受30人(含)以下企业免征残保金优惠政策。 注意: 在残保金计算缴纳中,劳务派遣人员不进入用工单位,但计入劳务派遣公司。 参考: 1、《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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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期限2024年07月18日 07:49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4号》,自2024年起,将广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向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颁发机构同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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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确认用人单位的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24年07月12日 08:39
- 第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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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逾期缴纳残保金是否有滞纳金2024年05月11日 08:57
- 答:有滞纳金。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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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哪些缴纳义务人可享受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2024年02月16日 09:50
-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今天带你了解: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享受主体 符合减免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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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2023年08月13日 08:41
-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为了方便经营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这些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税费优惠政策的指引。今天带你了解: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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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保金30人以下继续享受减免(不再受成立3年内限制)2023年06月11日 11:59
- 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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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是怎么计算2023年04月09日 07:58
-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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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请问残保金的税收优惠有哪些政策呢2023年04月02日 11:14
-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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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保金减免优惠2022年09月16日 08:38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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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保金优惠政策2022年09月03日 08:38
- 根据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二、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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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税收优惠2022年08月08日 15:36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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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及优惠2021年11月12日 21:59
-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二、自 2020年 1月 1日起至 2022年 12月 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含 )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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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保金减免规定2021年07月07日 08:33
- 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 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超30没有免的,可参考其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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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民办非企业单位能享受残保金的暂免优惠吗?2021年07月01日 10:05
- 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第二条中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也是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纳税主体。而在2019年财政部出台的《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调整优惠政策中,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能享受“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一优惠政策吗?从优惠政策“自 2020年 1月 1日起至 2022年 12月 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 30人 (含 )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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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现行减免优惠政策2021年06月25日 09:31
-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第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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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民办非企业单位能享受残保金的暂免优惠吗?2021年06月10日 09:11
- 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第二条中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也是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纳税主体。而在2019年财政部出台的“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调整优惠政策中,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能享受“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一优惠政策吗?从优惠政策“自 2020年 1月 1日起至 2022年 12月 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 30人 (含 )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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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21年06月04日 09:21
-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二、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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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如何确认用人单位的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21年05月27日 09:06
- 第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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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哪些征收政策2021年05月17日 08:59
-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现就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二、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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