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货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包装费是否缴纳增值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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