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转让房产时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是否包含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三条的规定: (一)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二)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其他转让房...
查看详情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三条的规定: (一)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二)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其他转让房...
查看详情对于老公司也就是存量公司来讲,会有过渡安排。为存量公司设定一定年限、较为充裕的过渡期。 为避免新设公司和存量公司适用注册资本法律制度的不一致,强化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同时减少对绝大多数正常经营的存量公司的影响,充分考虑经营主体类型、行业领域等复杂情形,研究为存量公司设定一定年限、较为充裕的过渡期,按照新《公司法》要求,分类分步、稳妥有序调整存量公司出资期限调整至新《公司法》规定的期限以内。 总结: 2024年7月1日后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5年内缴足;2024年7月1日前注册的...
查看详情1、当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持股取得投资分红,法人合伙人视为企业收入,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税。 2 、法人合伙人取得的分红不享受居民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合伙企业不属于居民企业。法人性质的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不属于直接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不属于免税收入。间接取得,不能适用。 参考: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个人股东对公司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的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
查看详情为发挥外资对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的积极作用,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我国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一)技...
查看详情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 除本公告第九条和第十条以外,其他条款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二...
查看详情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号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就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本公告所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被赋予以字母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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