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税资讯]企业在别国缴纳的所得税能回国进行申报抵免吗?2022年01月03日 18:55
- 有些特殊情况是不能回国申报抵免的,主要有以下情形: (1)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及相关规定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2)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3)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 (4)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5)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经免征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6)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经从企业境外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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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误,如何修改信息?2021年12月30日 10:09
- 如果已经新增填报或者一键带入2022年度扣除信息后,又发现信息有误,可以进行更正。 一是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上方【我要查询】或者底部【服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进入已填报信息详情,点击下方【作废】可进行作废后重新填报,也可以点击【修改】在原已填报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二是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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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为员工办理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迁入,如何操作?2021年12月30日 10:07
- 企业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点击左侧功能菜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迁入上年数据】。需要注意的是,只对上一扣除年度由扣缴义务人采集、且当前扣除年度仍有效的信息进行迁入,当前扣除年度无效的(被采集人身份验证不通过、不再发生、已冻结或已离职、非雇员的)将不会被迁入。当前扣除年度已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人员也不会进行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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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机动车发票开具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和规则有哪些?2021年12月29日 20:10
- 机动车发票开具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和规则: 1.销售机动车必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开具机动车发票,通过此模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机动车”字样。 2.生产企业需要关联发票信息与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国内机动车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和机动车合格证管理系统,依据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将机动车发票开具信息与国产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进行关联匹配;销售方销售本企业进口的机动车,直接调用车辆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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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什么优惠?需要提供哪些资料?2021年12月29日 20:08
- 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对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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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闻]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携手柳州市个体与私营企业协会、柳州市电商协会联合成功举办公益讲座 --金税四期下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及应对措施2021年12月29日 20:01
- 2021年12月29日,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携手柳州市个体与私营企业协会、柳州市电商协会联合举办《金税四期企业面临的财税风险及应对措施》讲座,由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欧聚安主讲,于柳州市城中区解放北路华天世纪酒店成功举办。 本次讲座本着“为企业做点实实在在的事,实实在在为企业做点事”的理念,针对金税四期企业所面临的财税风险,以培训的形式,取得咨询的效果,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指导的意义。 讲座前半场主要是知识普及,主要内容有:什么是金税四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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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公司拟将闲置厂房改造后出租给员工居住,公司应缴纳的房产税有何优惠?2021年12月28日 09:12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税收政策,具体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改造的闲置厂房如果属于保障性租赁住房且取得了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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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12月28日 08:53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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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工会发放的实物福利是否要缴纳个税?2021年12月27日 21: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所以,企业工会发放的实物福利不用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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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开发商逾期支付拆迁款的利息按什么申报缴纳增值税?2021年12月27日 21:24
- 属于开发商支付的属于资金占用而支付的,依据财税2016 36号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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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2021年12月25日 15:46
- 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以及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等。资产处置方式按资产变现分为终极处置和阶段性处置。终极处置主要包括破产清算、拍卖、招标、协议转让、折扣变现等方式;阶段性处置主要包括债转股、债务重组、诉讼及诉讼保全、以资抵债、资产置换、企业重组、实物资产再投资完善、实物资产出租、实物资产投资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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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视同销售行为2021年12月25日 15:21
-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另一个机构用于销售; (四)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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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水资源税税收减免2021年12月24日 22:17
- 1.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2.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 3.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军队、武警部队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的,免征水资源税。 4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5.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征水资源税。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征或减征水资源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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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2021年12月24日 22:13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2019年11月28日发布《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12月1日起,北京、天津 、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陕西、宁夏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由征收水资源费改为征收水资源税。 除规定情形外,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水资源税实行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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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资讯]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第三期专题讲座 --2021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2021年12月24日 19:25
- 2021年12月24日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在培训室开展“2021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专题讲座,由广西财瑞税务师事务所欧聚安所长主讲。 此次讲座的主要内容:一、2021年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准备工作。三、收入的确认。四、税前扣除的原则与扣除的明细项目。五、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列注意事项。 学员们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又有了新的认知,进一步拓宽财务的工作思路。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收入以纳税为原则,以不纳税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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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2)2021年12月23日 18:53
-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二、纳税期限: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三、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应税污染物排放地,是指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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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1)2021年12月23日 18:47
- 一、征管方式 环境保护税采用“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方式。 二、数据传递和比对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人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纳税人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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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环境保护税税收减免政策2021年12月22日 19:21
- 一、暂免征税项目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 准的。 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二、减征税额项目 1.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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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环境保护税特点2021年12月22日 19:17
- 环境保护税是对在我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其立法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环境保护税特点: 1.属于调节型税种。 2.其渊源是排污收费制度。 3.属于综合型环境税。 4.属于直接排放税。 5.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规定了幅度定额税率。 6.采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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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资讯]企业当年度的支出没有及时取得有效凭证,次年度才取得发票,应该如何税前扣除?2021年12月21日 17:50
- 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需补充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特殊情况: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政策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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