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吗
1. 直接收款:收到销售款或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 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 赊销和分期收款: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无合同或无约定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 预收货款: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的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 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 销售劳务: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7. 视同销售:货物移送的当天;
8. 进口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
9. 租赁预收款: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0.金融商品转让: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11.视同销售服务等: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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