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发票额度及开具红字发票
热点问答:
1、试点纳税人发票总额度如何确定?
答: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并进行定期调整、临时调整或人工调整。
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试点纳税人当月发票总额度进行调整。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当月发票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月自动为其临时增加一次当月发票总额度。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均由系统根据纳税人涉税行为进行研判后自动调整,税务人员无法干预。
2、当发票额度不满足开票需求时,纳税人是否能提出人工发票总额度调整?
答:可以。试点纳税人当月发票总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调整后当月发票总额度仍不足的,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等渠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发票总额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调整其当月发票总额度。
为保障您有更便捷更高效的办理体验,建议您优先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申请发票额度调增业务。
3、发票额度调整时限是多少?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根据纳税人申请额度,经营行为等进行综合判定,确定采取即时办结(当日)、人工审核和实地核查等三种方式或流程办理额度调整,最长时限15个工作日。如办理流程出现逾期的,可通过征纳互动线上或拨打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进行反馈。
4、我是试点纳税人,对开具的数电票进行红冲后我当月的发票总额度会增加吗?
答:试点纳税人开具数电票后,当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开具发票金额。跨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红冲当月可开具发票金额。对于销售折让的情形,也不会增加其可开具发票金额。